幸福终点站


蓝田玉烟 @ 2005-06-16 12:48

深藏于心底的悸动  沸腾
血脉中滚动的深红  扩张
回响于耳际
一份占有
却只能如黄金照耀的长廊
金黄色  洒落
凄美  却无痕
我不愿如那夏日  炎炎
深怕不小心灼伤你
也伤了自己
宁愿是那秋殇  暖暖
没有灼烫的忧虑
就只是呵护你
风捎着我的心声  断断续续
你听到了么?


 
蓝田玉烟 @ 2005-06-16 12:47

夏日的脚步越逼越近,就算坐着不动,也有细汗从肤下慢慢渗透。这种感觉并不好,远不如大汗淋漓来的爽透。我宁愿在38度的太阳下运动个把小时把自己完全浸透在汗水里,也不愿这样慢条斯理地体会“炎炎夏日”。不够透彻,不够释放。

咖啡解不了暑,提了神,却还被笼罩在闷热中,没有风。印象中的夏日应该是在老屋后院的树荫,即使是艳阳高照的午后,也可以品着井里捞起的西瓜,翻着自己喜爱的书,抑或是摇着蒲扇做个关于未来的梦——心静自然凉,那种境况下才能体会。

有些厌倦都市的嘈杂和繁复,只有在夜里才能享受的宁静不自觉地让我做起了“夜猫子”。与其说是那份宁静打动了我,倒不如说是被那时自己内心的平静攫取了。上班的日子总不知不觉地麻木了神经,每天单程将近2小时的路程让我身心疲惫。舍不得搬出去住,在现在的年纪可以每天和家人见上一面,这个理由让一切想法都变得苍白。我不知道将来会安定在哪里,能守着亲人的日子在将来也许只是奢求;所以,现在,除了珍惜我还能选择什么呢?换句话说,早上挤地铁的日子并不那么不堪忍受,我的好几本书都是在那段时间看完的。都市里,穿梭在钢筋水泥里的我们还可以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

每次经历的关键时刻总和夏脱不了关系。中考、高考、CPA,还有现在的GMAT、TOEFL,一直都在考、考、考!汗水是没少流。印象最深的是高三前的那个暑假,我逼自己比别人早两个月进入状态,也充分证明“笨鸟先飞”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如今,翻起那个夏日的日记,字里行间还透着稚气,言辞间却也坚定不移。时间已久远,记忆并不陌生。很多人都怀念高中时的那股冲劲和韧劲,经历的“苦”反倒冲淡了。如今,留在记忆里的都是年少的执著和不懈,以及心无旁骛的充实和满足。

这个炎炎夏日,我又会遭遇怎样的心情呢?


 
蓝田玉烟 @ 2005-06-16 00:12

一个人一辈子能单纯地为一件事或一个心愿而孜孜不倦,就是幸福。不记得是第几次谈及幸福,或多或少总摆不开被人们普遍认同的幸福感,其实幸福可以很简单。

下周五是我正式离开公司的日子,散伙饭也在陆续进行着,估计大部分会集中在下周。可能因为要离开了,同事们都开始谈及未来,也有同时专门在自己的blog上写了我给她的触动。其实,还是那句话,前路漫漫,我还看不到结果,只凭着感觉和执著朝大方向努力着,别无他念。有点体会到ellen miao曾说过的那种感受——单纯地为一件事用心,充分享受这个过程。我想,就是这点单纯,才是幸福。

上网看了不少考经,也酝酿着自己的计划,考前一个月会正式进入闭关修炼阶段。“关”闭心不闭,gg说要多和别人交流,多看别人的感受,不断调整自己的进度。考试是申请的最初一步,之后的流程会更加繁琐,只希望自己踏踏实实,并充分体会每一个过程;我相信,任何一种心理体验都会受益匪浅。

不知道怎么形容此刻的感受,就像一个懵懂的孩子执拗地坚持,想到可能的结果总会被心底的兴奋一丝丝牵动。这一切变化都可以和gg分享,因为我们站在同一战线上。孤独的前行者总给人落寞的感觉,相反,我的旅程没有落寞,单纯的幸福会陪伴着……


 
蓝田玉烟 @ 2005-06-14 00:43

我本是矛盾的,无论上苍赋予了怎样一幅躯壳,灵魂总是不安分的;设想过种种未来的场景,发觉——不过是浮世绘,总也脱不了俗。不是变得“愤世嫉俗”,只是内心对未来越发渴望,灵魂越发与现实冲撞,以至双眼迷离,总探不清前路的方向。我不知道,人年轻时是否都曾经历这样的心理历程?

向生活所要求得很多,所以总是不容易快乐。猛然间,发觉自己不曾太过留意的躯壳却越来越多地占取了注意力,按照以往的态度,我会觉得自己物质、世俗。对时尚地追逐总给我不踏实的感觉,人太注重外在会有些神经质——晴天怕晒了,雨天怕淋了;夏天怕出汗把脸上的妆化了,冬天怕干燥把皮肤的水抽了;穿衣怕落伍不够新鲜感,发型怕死板没有现代感;越来越注重细节,手脚的养护,身材的重塑,首饰的搭配……我把自己一层层包裹在虚浮的现实里,不能自拔,而这种转变也不过是两三个星期,连妈妈也忽然意识到我真的“长大”了。可是我快乐么?“长大”是从注重外表开始的么?

在高级写字楼出入惯了,看惯了海派风格的“美女”,她们时尚有品位,而最重要的是脸上统一的表情:高傲、冷漠,缺少谦和。某一天,发现自己的脸也渐渐染上了这种表情,情绪感染的速度远高于穿着打扮的进步——不知该高兴于自己的被同化之快还是痛心于自我丧失之迅速。原来憧憬着的穿梭于高级商业楼宇之间的白领生活远非现在这样,于是,我真的迷惑是我太理想化还是现实过于残酷。总是感叹于白领的过于物质化的生活,购物、泡吧、参加party,能留下思考的还有多少呢?钱是好东西,我不藐视它,相反我要非常富有,可我更清醒地知道什么是更加珍视的。

我就是这么矛盾着,身体以中国奔小康的速度追赶时尚潮流,灵魂却总在夜深人静时隐隐作痛般地不知所从。我的安身立命之本是什么呢?今天上了ellen miao 的blog,一口气看完了她所有的文章,她说她的安身立命之本是文史哲。我的理解是即使物质匮乏精神也是充实的,正所谓以简单的物质生活追求丰富的精神境界。是的,我希望生活本身是简简单单的。痛苦着,为找寻身体与灵魂的相协和平衡:放不下对复杂时尚的追求,撇不开对简单精神的探寻,我知道我还要在现实与理想中挣扎很久,为灵魂和身体各自找寻归宿。

很热爱舞蹈,但拉丁并不能带给我最终的精神富足,总觉得里面有太多show的成分,少了些内涵。抑或是我的身体没有到那个境界,不能体会其内在的精髓,但无论如何,我现在钟情于拉丁带给我的舞蹈和舞蹈之外的体验。想起小说里的一段话——      
    
     我深深热爱自己的身体,
     因为我所有的情愫都要靠它以最直接的方式表达。
     但同时我又不时地憎恶它,
     因为它是那样有限、那样不充分,
     以至束缚了我的灵魂。
     于是我在练功房里,在对它的爱恨交织中日夜抻拉它、打磨它,
     仿佛它多一层磨难,我的灵魂就会多一份自由。
     在我执拗的折磨中,它的表达日益接近我的灵魂。
     然而就在这时,
     我恍然发现,
     我永远无法使我的灵魂真正自由。
     我只能教会它满足,
     满足于这种有限的自由,
     满足于漫溢它的痛苦与欢乐。

有一天,我会为自己的灵魂找寻一种表达的方式,以身体的语言……


 
蓝田玉烟 @ 2005-06-10 17:16

   所有到过中国的西方人一定都遇到过令他们无奈、可笑、紧张、烦恼或不解的场景,从而在心中对中国人产生一种矛盾甚至于激烈的情绪,这就是写作本书的背景。我相信,很多去过中国并与真正的中国人(我所说的“真正”的中国人是指在乡村生活的大多数中国人,而非那些在部级机关工作的官员或在国外使馆工作的中国人)接触过的外国人都梦想过要写这样一本书或者希望有人能够写这样一本书。我这本书涉及中国人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以及与西方的差别,而且用语直言不讳、阴险恶毒、夸大其词,极尽挖苦嘲讽之能事。中国人到底与我们有什么不同以至于他们可以被称为火星人呢?欢迎到火星上来!希望参加火星之旅的游客不要忘记携带自己的幽默感,因为本书是一本讽刺挖苦的小册子(至少每章第一部分如此)。因为我没有找到一个理想的化名,又想经常重访中国,所以在我进行“挑衅”的同时,又采取了补救措施。在每一章里,我都处心积虑地写上一段“说点儿正经的”,尽可能地为中国人讨回“公道”,和把稀泥,甚至反戈一击。简而言之,在讽刺之中找寻一点深刻的东西。其实,谁都知道,我们自己也不过是别人眼里的火星人而已。
   想来读者不会误解我的意图。虽然我刻意渲染,但是本书的目的绝非要“打倒”中国人,或者是企图证实法国人的“优越”。我爱中国,我喜欢中国人—虽然说我每次到访中国和离开中国、见到中国人和离开中国人都同样高兴。我也十分敬重中国文化。在古代,从印刷术到指南针还有风筝几乎所有的发明都是中国人所为,如果我们的文明能达到今天的水平,那是得益于中国。在现代,从武术到软医学还有盆景,我们应该向中国学习的地方还是很多。

   我想事先向中国读者道歉,很可能他们会发现本书中描述的中国人与他们自己很不相象。我想说明本书是描述中国人,而不是某一个中国人:从中国大陆到香港,台湾,新加坡,还有海外华人,从北京,到广州还有上海、乌鲁木齐,加上高速公路旁边的乡村,中国人有各种各样,而不是只有一个。

   在进入正题之前在补充说一句,我对我们远在火星上的朋友有无限的敬意。如果真有火星人存在的话,他们一定会告诉我们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如果火星人不存在的话,那么正好,我就冒昧在这本书里面描述一下我所知道的火星人。



   第一章 噪声文明

  在西方沉默和寂静是金或者至少也是块铅吧,但在中国的这个氛围里,沉默的价值会小得多。加入沉默在中国真有金子那么贵重,那么中国人可能是世界上最安详恬静的民族了。如果沉默是铅的话,中国人恐怕也已经找到把铅变为金子的办法了。

   从自然和理性的角度讲,这么稠密的人口本应该会形成一种对声音的严格限制制度,比如把打呼噜的人送去劳改,或者把死刑犯人让卡拉OK的高分贝处死。但是他们却偏偏作了另一种选择:用制造比邻居更大的声音的办法来压住从隔壁传来的巨响。虽然第一个制造噪音的中国人没有流芳百世,但至少他身后却后继有人。

   中国人讲究不服输,加上一种强烈的抒发欲望,和你坏我比你更坏的执著,所以他们创造性地发展了一系列的声音技术,其中包括鞭炮和火炮炸药。安静和沉默对中国人的听觉而言是无可忍受的。比如一个上山领略自然风景的中国人会随身携带一个把功率的音响,在太阳出山的那一刹那再配上一嗓子真人原声:“啊!太美啦!” 这天,在海拔3099米的峨眉山上,太阳老人受到了如此的震撼以至于他恐惧地躲在了云朵后面。

   中国人有制造噪音的固有能力,不需要什么辅助工具:一条声带一般就足以满足其生存需要,当然在具体使用方法上各地区有有所不同。除普通话以外,中文有六大语系,还有无数地方口音。在各大语系当中,在中国南方和香港流行的广东话堪称震耳欲聋的冠军:人们不是讲广东话,而是喊广东话!在香港的餐馆里,与对面坐着的朋友聊天最好要用手机,而餐馆内的高音喇叭与巴黎火车站大厅内里的公共播音系统的音量相仿。

   中国到现在还没有实现在噪声面前人人平等。最有钱的人可以自私地在自己的豪宅家中或在朋友圈内制造噪声,自己享受。中等收入的人就慷慨多了,天一擦黑就把自己电视或卡拉OK发出的声音送到邻人家中。等到中国每个家庭都购置了卡拉OK以后,国家的经济就算发达了。当中国开始放声歌唱,世界将为之震撼!在这一天还没有到来之前,低收入的中国人用自己的方式参与制造噪声:在城市里用一把榔头和钉子就可以达到目的,而农村最好是让狗来帮忙。

   我在少林居住时的邻居一家是热心肠的人,他们养的狗也挺可爱的。每天晚上这只狗都不厌其烦地狂吠提醒我正在中国睡觉。两周之后,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鼓起勇气向邻人老夫妇建议:“也许您可以向您的狗解释一下,每天对着星星大喊大叫是一件挺可笑的事。”老太太无奈地回答说:“不行啊!这狗不懂中国话。”我心里其实觉得挺庆幸的,要是这狗也会讲中国话,哪音量恐怕又得高八度了。现在应该怎么办呢?难道你能因为狗叫就揍他?那怎么不喊技工来修理一下那些大音量的卡拉OK?别开玩笑了,保持村落和社区里的生气和热闹是每一个正常中国人神圣的职责。反正睡不着,在狗的叫声中,我就开始着手构思撰写本书。

   其实噪音只会干扰哪些不会制造噪音的人。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人早已获得了噪音免疫。我耳朵里的隔音塞子时常使我的中国朋友迷惑不解:“这是干什么用的?”“这是为了让中国更安静。”啊!?“像耳塞这种西方小玩艺并不能对付中国人的噪音技术。那次我从重庆乘船沿江而下,同行的还有800个好奇的中国人。入夜,我一个人流在船仓内,其他的中国人都到甲板上去观景了。没有中国人的中国可真安静啊,我很快就进入梦乡了。大概是在早晨一点钟,船上好象发生了地震:原来同舱的10位中国人归来了!不知在外面看见什么了,不论大人还是孩子们的兴奋之请都溢于言表。我是睡不成觉了,干脆咱也加入欢乐的人群中吧。于是我开始放声高歌马赛曲。神了!我们法兰西的战曲真有效,刚唱出几个词,中国人登时就安静下来了,脸上显露出恐怖的表情:我们正在和一个外国疯子一起旅行!早知道外国人都是些怪异的人,但是达到这个程度还是令人不可思议。最好不要搭理这个疯子,我们还带着孩子呢。

   “声音”这个词在中文字典里是与人声相连的。这其实很符合逻辑,首先嗓音本来就很吵,再说中国人发明文字的时候,汽车喇叭还不存在。发展中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汽车的核心是喇叭。只要喇叭能像,汽车就能走。开车就是按喇叭,学开车就是学会安喇叭。中国开车按喇叭与西方人不同,他们不是为了责骂另外一个开车人才按喇叭,而是为了预告他们的到来:“当心,躲开点,我来了。”或者:“没看见我的车这么有气派吗?” 将来汽车在中国普及以后,估计文字学家可能会重新研究“声音”这个词的写法。


   说点正经的

   要说中国没有一点安静的地方那也不公正,要不为什么字典里有三个与此有关的词:寂静;无声和沉默。有时候有的地方安静的令人惊讶,比如说早晨公园里连太极的场景,还有中午人们睡午觉的时候。更异乎寻常的是,中国一些城市现在规定不许汽车在市区鸣笛。中国人居然能想出不许鸣笛的这样的主意来已经是不可思议了,如果中国人能够真正做到不按汽车喇叭那将更让人赞叹。中国人其实也一样期望安静。在我自己的国家,很多法国人也对邻居不管不顾,音响和宠物也同样会制造很多噪音。但,两相比较,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社会当然会比一个发达的社会更多地使用榔头,发出更多的声音。一个没有声音的社会是一个死亡的社会。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中国充满生气!



   第二章 窗外垃圾

   我的一位中国朋友一边吐痰,一边自信地对我说:“北京比巴黎干净。”不错,在中国首都北京散步,你一般不会踩到狗屎上,因为城市根本不准养狗。不过,如果说北京住的都是中国人的话,北京还不是整个中国。

   您最好不要在铁路线附近溜弯,要不然您得带一个工地上常见的安全帽。为什么呢?您向地下看看就明白了:每一列呼啸而过的火车都会抛出各类垃圾在空中飞舞,甚至还会跌下空玻璃瓶。在中国,往窗外扔东西是一个文化传统。在香港,电视上有时会做这样的广告:“如果你从所住的楼上扔下一个瓶子,你会伤及行人。” 有一种特别好喝的饮料叫健力宝,易拉罐上用英文写着不许将空罐丢弃在公共场所,可是居然没有任何中文提示。这其实挺符合逻辑的,禁止一个中国人随地丢弃垃圾,就好比让他屏住呼吸一样,他可以坚持一会儿,但是马上就会恢复自然状态。那次在香港新界的风景区,我看见一帮年轻港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来,其中一个小伙子拿出一张纸巾,开始擤鼻涕。我当即做了一个预测,并大声用英语说出来:“这小子会把纸巾扔在地上。”您猜怎样?我话音未落,那纸巾已经飘然落在青青草上。小伙子不懂英语,但还是被我说话的语气下了一跳,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我指了指他扔在地下的纸,还不错,小伙子把原本属于自己的垃圾懂事地捡了起来。在中国内地少林,我也有类似的成功故事。那次又一个游人刚把一个塑料水瓶扔在地上,正好让我看见,我大声用法语喊道:“垃圾往那里扔?!”那个中国游人居然也听明白了,弯腰捡起了塑料瓶子。您看,由于我的努力,中国已经稍微干净一点了。

   这么说来,中国人其实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某些陋习,只要稍微提醒一下即足以唤起最基本的公民意识。也许电视上的公益广告还是起到了一些正面作用,我记得电视上的画面是这样的:街上一些人正在漫不经心地随地扔东西,一位小姑娘不顾妈妈的劝阻,蹲下身捡起了被扔在地下的一块香蕉皮,向远处的垃圾箱奔去。此时画面上出现了科幻电影般的场面,街上所有的中国人都不约而同地蹲下身去捡垃圾(这当然一定是剧本要求),街面奇迹般地变得干净了,人们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电视上不失时机地推出口号:“保持城市卫生,维护人民健康!”

   让我们先回到现实中来。雁过留声,中国人走路要留下痕迹。你别想在中国的山里和树林里迷路,跟着垃圾走就行了。中国人似乎需要与物质社会保持一种视觉上的联系。就说中国的垃圾箱吧,垃圾箱一般是露天的,要不就是两边都有开口。有些人扔向垃圾箱的脏东西,不是落在箱在外面,就是从另外一边的口子出去了。当然这对但些以捡破烂为生的人来说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情,有没有可以利用的东西,不用深挖就可以一目了然。

   说到垃圾,我们不能不说到清洁工。在香港,似乎清洁工都是些上了岁数的人。看着步履蹒跚的老太太推着清洁车在工作,你有时会怀疑东方人是不是真的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敬老,你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城市会这样脏。由于没有高效率的清洁系统,一些街头巷尾就成了老鼠和其他一些小动物的乐园,谁说中国人不爱护动物?在中国的乡村,卫生情况就更加惊心触目了:每一个院落都有一个垃圾堆,更准确地说每一个窗户下面就是一个垃圾堆。有时候,也有人出来把垃圾朝邻居家的方向或者小路上扫一扫。我在少林上的那个功夫班,最多每个星期进行一次扫除。平时,学员们只是象征性地在院子里撒点水,因为那里(理论上说)是我们吃饭的地方。学校其他的角落都是被卫生遗忘的角落,你可随处在走廊、楼梯上观察到果皮、空瓶子、剩肉等等杂物。从宿舍的阳台往外看,景色更加壮观,一条垃圾山把学校和旁边一家仓库截然分开。因为这已经是学校范围以外的事情,而且垃圾高度距离学生宿舍的窗户起码还有1米5以上,谁管得了那么多呢。

   不知是不是因为功夫有很多奇怪的动作,反正我在少林的那间宿舍墙壁上印满了大大小小的脚印。地面上覆盖着厚厚的尘土,桌子底下有旧鞋、塑料袋、扑克牌等具有考古价值的物品。我捉摸着要在这种地方得住一年,还是清扫一下位好。看我的老师在收拾他的房间,我也央求他帮一个忙也把我的房间来个整旧如新。老师叫来几个学生,重点把墙壁粉刷一下。说粉刷可能是有点夸张,其实也就是用一种滚筒似的家什把淡白色的液体糊到墙上。一个小时以后,墙壁依然肮脏,但地面上却留下了星星点点的白色痕迹。

   在中国大陆,公共场所包括旅游景点的卫生维护也往往是老人们的职责。我们常常可以看见这些老人是用一种硕大的扫把,辛勤地维护着一个清洁的中国的形象,保持大面上的卫生。但是,稍一走远就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典型的中国游人是这样的,溜溜达达,停下来吃饭,把塑料袋随手扔掉,在垃圾的背景中留一个影,然后走人。峨眉山顶自然风光本来美不胜收,可惜朝山谷下面一看,满目垃圾,而且大多位置险恶,清洁工也只能望洋兴叹。


   说点正经的

   1937年,林语堂在它的一本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书里就谈到了中国人缺乏社会公德的个性,说是与孔老夫子直接有关。因为孔子在他的论语中忘记把与外人的关系包括在社会关系当中。所谓“外人”就是家庭以外的人,除了家庭成员和亲密的朋友,根本用不着和外人打招呼。除了孔子,老子也是罪魁祸首之一。他主张无为而治,邻居把垃圾堆到了我的门口,管他呢,咱也把垃圾堆到他的门口不就得了。

   各国有各国的高招。法国人随口吐口香糖,中国人随地吐痰。法国人天天费力把垃圾送到垃圾箱,而中国人隔一阵子就来一次大扫除。法国人剥夺了很多清洁工的工作,而中国人为清洁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谁优谁劣也说不准呢。



   第三章 嗅觉考验

   如果你来到中国,在不多见的坐式马桶边缘上看见了脚印,别奇怪,一准是哪位乡下人来方便过了。也怪难为人家的,这种比板凳还高的家什怎么才能蹲得上去呢?可以想象这位乡下人在马桶上以蹲姿保持平衡是何等艰难,而且还得小心不能弄脏了地板。不过这后一点我们可以大可不必为中国人担心,他们个个是大师。中国人的厕所就是地下的一个坑,保证排泄物准确到位是基本功。

   如果茅坑是用水泥浇铸的,每个坑两边可能会有半人高的墙隔开,或许还会有排水系统,那这就是典型的公共厕所了。到了中国别担心找不到厕所,很容易。第一是要跟着味道走,第二建筑物门前有收银台,里面坐着个厕所先生。没错,就是造访这种地方也是要收钱的。中国有没有土耳其式的单人厕所?有是有,但不多见。至于西方式的公共厕所,那你得到大宾馆里去找了。但是,如果你想要充分感受一下文化震荡,最好还是到乡下去走一遭,让苍蝇当你的向导。虽然这里没有人会想到要向你收费,但我担保你一进去立马就想出来。无奈,自然规律是无情的,我们不得不经受这样的考验。除非你是瞎子、聋子,或者幸运地患了重感冒,你的所有感官将完全彻底地被征服。在中国如果得了便秘这种病该是多么痛苦呀!

   不瞒诸位,我在少林挑选学校的重要准则就是厕所,那种一溜看过去有百十个坑的厕所,绝对不可以,我无法同时和这么多人一起如厕,也就无法专心学习。我的要求也不高,厕所的坑数在六个以下,坑边的墙有半人高,小便池单设,最重要的是厕所必须没有房顶以便我随时可以观测天象。如果能找到这样的厕所也算我到中国来不虚此行。据我观察,我选的这厕所也很受中国同学青睐,以至于他们把这里当成了社交场所。学生们每天一进门先选坑,然后悠闲地与邻坑对话:“哎,怎么着,今天你的是什么色儿?”“鲜黄。你的怎么这么绿?我说你昨晚上是吃什么了?”最精彩的是在每天的如厕高峰时间,每个坑可以蹲上两个人,互相鼓励,充分体现了集体主义的协作精神。可惜呀,这么好的地方,居然有一天没有和我商量就加盖了一个房顶!我的厕所失去了自然的魅力,我之好默默地与之告别另外选了一个合乎要求的学校。

   中国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常洗澡但常洗衣服,所以身体的污垢却往往被掩饰在洁净的衣服里面。由于中国人对衣饰的洁癖,所以洗涤剂似乎成了他们生活的中心。一件衣服只要是穿过,哪怕是只穿过两分钟,中国人就会重新洗涤晾干。记得那次我与800位中国友人乘一艘客轮畅游长江时,有幸与其中十位住同一客舱。由于我比别人先到,所以特意选定了一个上铺,想着这样可以透过窗户尽情欣赏扬子江的景色。不幸的是,在床与窗户之间,有一个洗手池。开船以后我才发现这个洗手池是三家中国人的活动中心。开船不到两个小时,我的室友们就开始洗第一件衣服,以后接连不断的洗,一天以后整个船舱变成了晾衣场。这样,我从甲板回来要从毛巾、衬衣和裤子丛中穿过才能爬到自己的床上,从床铺上可以欣赏到的景色也只是各色内衣、内裤。三峡没有看清楚,但是却看到了三个乳罩。

   船上的洗澡堂和中国其他地方的洗澡堂一样脏乱不便。也难怪,洗澡堂本不是中国人的发明,保持个人卫生中国人有自己的办法。首先,中国人洗澡只要一盆水,不一定脱衣服,用浸湿的毛巾在暗中擦擦即可。这种洗法有很多好处,节约用水不说,而且可以在一亿同胞面前保持体面。唯一麻烦的是背后和一些隐蔽地位不容易清洁,但是这也没有什么,只要是外面衣服干净,里面到底怎么样也关系不大了。

   谁都不否认,中国人出汗要比西方人少,所以并不需要每天洗澡。我在少林的同学们每天在烈日下和灰尘中训练达七个小时,晚上洗一个澡是少不了的。可惜我们学校里只有一个冷水龙头,供五十多人使用,而且还时常停水。要说起来,学校里还有一个正式的澡堂子,但是平时学生不得入内,估计是怕骚扰了住在里面的蜘蛛一家。到了每周公共浴池开放的那一天,学生们如同虔诚的朝圣者一般涌向澡堂。

   那天我正在热水池悠然地享受,一位穿着练功服的学生在蒸汽朦胧中走了过来。我连忙喊:“这有人了!”无济于事,这位同学脱衣解带也跳进了同一水池中。哇!谁说中国人身上没有气味?拿我们法国的一块Camembert干酪,再放在太阳地里晒它一个星期也不会有如此刺鼻的气味吧。随即,另一个奇迹发生了:池水颜色发生了变化!原本清澈透明的水怎么忽地就成了黑灰色的桨装液体?该不是中国人的有一个发明吧。惊骇之中,我向我的新朋友询问他多长时间施行一次如此奇术。回答:“一周一次。”当然这位朋友并非是唯一的巫师,只要看一看澡堂里每一个水池的颜色你就会心悦诚服了。顺便说一句,中国人泡过澡以后不放水,我每次来洗澡都不得不伸胳膊在这样的水池底下找软木塞,把水放掉换干净水。

   呼吸新鲜空气,排出二氧化碳本是每个人的正常生理行为。但这对凡事寻求完美的中国人来说就有点不够了,他们不但能排出枯燥的二氧化碳气体,还会吐出湿润的分泌物。所以,在中国大街上走路最好打一把伞,否则难免会被从各个方向飞来的痰液淋到。幸好大自然是公正的,在人们吐出痰液之前还必须高昂地清一下嗓子,提醒其他行人赶紧躲远点。中国人这种保持喉咙卫生的习惯,有时也会受到限制。特别是在室内,人们经常会看到“严禁吐痰”的字样,有时还会翻译成英文让外国人遵守。不过照我看,类似“严禁吐痰”和有一次我在电梯间里看见的“不许随地小便”这类的警示标语,还是不翻译为好。


   说点正经的

   说实在的,法国的公共厕所也不是卫生和舒适的模范,即没有温水,更没有法国香水,比起日本来可能至少要落后一列火车吧。中国人虽然脏,但他们注重衣着的洁净。西方人常常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一星期也不洗一次澡,但是衣服只要穿过一次就得洗?而中国人也可能会问:是不是因为西方人的衣服太脏,所以他们每天都得洗澡?



   第四章 低级趣味

   从审美的角度讲,中国恐怕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也不管是小市民还是老农民,大家一律都喜欢贵且丑的物件。中国人但凡有一点钱以后,就开始忙着丑化自己的家居:像玻璃翡翠葡萄串,塑料大对虾,还有一级方程式汽车比赛的招贴画等等不一而足,直到把家里装饰四不象才感心满意足。

   中国各地旅游景点就是采购这类装饰品的好地方,小商小贩会向你推荐各种廉价的“纪念品”。在少林寺,刀、枪、剑和痒痒挠一起出售。这么多东西里面,最惹人喜爱的还是痒痒挠,这东西用白色硬塑料制成,看上去有点像裸体女人,一端还有一颗硕大的心脏。除此以外,游人还可以在这里买到制造声音的铁锤,茶壶指北针(不知是不是为了上茶的时候给茶杯定位),还有一碰就乐出声来的慈祥菩萨,外加各式各样的首饰项链、扇子、相片框以及必不可少的“文房四宝”,应有尽有。

   有钱的中国人有机会把自己的低级趣味展示出来让世人欣赏。我知道一位靠卖狗皮膏药成了百万富翁的香港人,在香港和新加坡斥资兴建了几座光怪陆离的庭园供游人欣赏。这庭院不大,里面像迷宫似的,到处是各种色彩的大小岩石,岩石中镶嵌有几尊佛像,还有小动物出没。在庭院的每一个拐角,都有一群兴冲冲的中国人在摄影留念。

   中国人怎么照相呢?我总结了一下,大概要分五大步骤。第一步,选一个所有游人都知道而且必定都要去的景点。第二步,观察别人都在拍摄什么背景,最好是选一扇大门。第三步,让爱人走过去,站立在大门口。第四步,像专业摄影师那样蹲下,上下左右调整镜头,尽量让爱人把大门掩盖住,然后抓紧时机按快门。但注意这还没完,还有一步,就是把爱人唤过来看一看刚才被自己掩盖住的大门在照相机取景器里是什么样子。有时你会觉得中国人好奇怪,怎么会选这么难看的外景照相,但是仔细想想,反正不管什么美景都会被人相所掩盖,负负得正,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如果出门没带或者没有照相机的人怎么办?别替中国人担心,各个景点都有十数个摄影师,身边摆者自己过去的艺术杰作招揽顾客。性急的人还可以照速成相片。

   照片洗出来了,一张一张地看过去,每一张都是人物照,而且同一景点必定有好几张,因为一起出游的每个人都要在同一个地方留影。中国人这么喜欢人物照,你可能以为他们个个都擅长镜头前的表演。可惜,除了少许不慎照“坏”了的照片以外,照片上的中国人一律是站的笔直,双手不自然地垂直向下,表情颇严肃地面对镜头。不过,中国人照相并非一定是追求艺术效果, 更多的是要留“证据”:“你看见了吧?我去过那里,真的,不信您仔细瞧我身后的那个建筑物”。

   有次我乘火车从北京到广州,34小时的旅程,邻座的中国人闲来无事翻看我拍摄的照片。好像他们不知道火车起码还得走一天一夜,翻看照片的速度好象是在放电影,不到三分钟一本厚厚的影集就看完了。原来这本照片集里面只有风景照,我的形象从来没有出现过,怪不得他们提不起兴趣。只有一次,他们指着照片上的一个身影问:“这人是谁?” “一个中国人。”“你不认识他?”“不认识。”这几位旅客听了我的回答,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互相看看,又嘻嘻哈哈地笑起来,好象是在说:这老外真奇怪。


   说点正经的

   低级趣味本是放之四海而皆有的现象,是人类之通病,法国人自然也不例外。我的一位朋友曾经打算在法国出售手工绘制的中国民俗风景画,结果作了市场调查以后发现,法国人看的上眼的画都是在中国人眼里最没有品味的。法国一些邮购中心的商品名录里其实也有许多家居“装饰品”,与前面说到的中国人家庭里的一些装饰品完全可以比劣。

   中国人同样有高尚的鉴赏能力,比如中国山水画、汉字书法、京剧、舞蹈和杂技等都属于高尚的艺术。鲜有中国人会像我们一样在全黑或全蓝的“现代”美术作品前作沉思状。参观了这类西方现代艺术展的中国人也许会想:哪怕那张画全涂红呢,也算个吉利。

   也许西方人觉得中国人的照相方式有点好笑,但是这其实是亚洲人的一个普遍特性。如果中国人喜欢自己的照相方式那就应该随他们去,西方人最好闭嘴,不要指手划脚。

   第五章 不要客气

   如果你和中国人说:“谢谢!”那么标准回答是:“别客气”、“不要客气!”或者“不用客气”。

   在这样的氛围里长大的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讲究礼貌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不是说“不要客气”吗,说得太对了,中国人完全是按照这四各字的本义照章行事。中文字典里有些词似乎完全是给外国人预备的,除了外国人谁介意向收款员说一声“谢谢”?除了刚到中国的外国人,谁会不识相地向火车售票员问一句“你好”?如果盲人听见有人说“你好”、“谢谢”、“对不起”、“请”这些词,那一定是撞见“鬼”(香港人对外国人的称呼)了。

   不过,有时候你还是会听见中国人责怪另外的人“不懂礼貌”。这可新鲜了,难道说中国还真有些“懂礼貌”的人吗?随便往周围看看,大声嚷嚷干扰他人工作或休息着有之,随地扔垃圾脏物着有之,衣冠不整着有之,嘲弄侮辱他人生理缺陷着有之,懂礼貌的人在哪里呢?我一直没有弄明白。

   不过,至少有一点我是清楚的,中国人的礼数没有“先来后到”的原则,乘公共汽车要挤上去,卖火车票要往前拥。车上的座位主要是为那些能够踩倒一片的汉子所预备的,但是竞争也是相当激烈的。香港地铁和北京公共汽车进站时,都会有扩音器提醒乘客要“向下后上”,可惜好像谁也听不见。车下的乘客们依然执著地向里冲,车上慌慌张张企图下车的乘客则逆流而动。要是橄榄球比赛可以在公共汽车里进行,中国人铁定的会拿世界大赛冠军。

   中国人的礼数里也不包括对他人的尊重。每当我在街上与大家一起围观什么新鲜事,总会有一个中国人不左不右正好立在我的眼前,挡个正着;每当我在可人家定睛观看电视屏幕上的有趣画面,总会有一个中国人忽然换一个频道或者干脆把声音关了,以便他们继续高谈阔论;每当我在看一本书或者欣赏一本影集,总会有中国人把你手上的东西夺取,想看个究竟。如果我从旅馆里出来上街上溜个弯,保准有一个中国人把他鼻子里冒出的烟圈都吹到我的肺里。

   唉,究竟什么是中国人眼中的礼貌呢?让我们直接问一下中国人:“什么是礼貌?”回答是:“那就是会说你好,再见,请进,请坐这类的话啦!”“可是我怎么在日常生活中听不到中国人说这些话呢?是不是还什么其他什么我不知道的礼貌用语呢?”中国朋友回答说:“没了,真的没了,我们的礼貌规矩本来就不太多。”这可不是我编的,这是中国人亲口告诉我的。

   翻翻中国字典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礼貌”这个词中间的“礼”字,有“典礼”、“礼节”、“礼仪”的意思,而第二个“貌”字表达“外表”、“样子”的意思。所以,对中国人来说,所谓礼貌既是作出礼仪的样子而已。比如我们前面说过的,保持衣着整洁就是中国人的礼仪之一。具体来说,参加我们在少林的功夫训练,虽然满地摸爬滚打,但是一定要带一顶干干净净的帽子。礼貌还涉及面子问题,就像俗语所说:树有皮,人有脸。让别人丢脸可能是一件挺叫人自鸣得意的事情,但是绝不是礼貌的事。讲礼貌就要尊重他人的绝对自由。如果老外去告诉一个中国人说话声音小一点,那就是一件极不礼貌的行为,正好反衬出西方人的野蛮。同样,如果谁想提醒中国人不能在公共场所抽烟,或者别随地扔纸片,也会被中国人认为是干涉他人的私事。所以在中国千万不要直接批评别人,也不要表示自己不满意,否则不但不会解决问题,反而被人小看,当成“老农”。

   在中国,不能说或者不能干的事情有很多。向中国人问路就很令人困扰。中国人怕丢面子,不认识路也不说不知道,所以可能拿着地图翻来覆去的看,然后随意告诉你一个方向了事。对中国人来说,告诉他人自己不知道,无异于对自己的一种不礼貌行为。和中国人见面,对方递过来一只烟,礼貌的拒绝方式是:“我不会抽烟”。如果谁像我那样说“不,我不抽烟,这有害身体健康”,那根本就是对他人的侮辱。法国电视广告所说的:“太太,您看上去很疲惫的样子,一定是没有睡好觉,该换一张床了吧!”在中国一定行不通,因为人们不喜欢人家管自己的私事。

   我在苏州的时候曾经出了一次(自行)车祸。当时我正在安欧洲人的标准速度行驶,我正要从右侧超越另外一个骑车人的当口,他却鬼使神差般地突然向左边靠过来。幸好没出大事,只是那位骑车的中国小伙子的胳膊上擦破了一点皮,算是有惊无险。然而,我没有料到的是,一场涉外面子保卫战就此拉开了帷幕。中方使出的战术是:喊叫、侮辱、震慑外加有威胁型的动作。而外方的态度是:有趣,就像在看东洋景一样。中方有关人士看见肇事外国人居然露出嘲弄的表情,更加大力度喊叫、侮辱和震慑。中方越闹,外方越发觉得可乐。只见这位小伙子摩拳擦掌,看来想给我一点教训,这玩笑是不是开大了?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看打架呀!要是真挨了揍,看来不愁找到证人。不知为什么,和我一起参加这次街头表演的中国小伙子,突然决定收兵,扶起自行车又左右摇摆着骑车远去了。估计是他认为已经在国人面前做足了姿态,没有在外国人面前丢脸,荣誉保住了。不过,要是我是一个中国人的话,事情也许不会这样就轻易了结。说不定几分钟以后,他会带着一根大棒子回到现场继续战斗。我在上海街头看见一辆卡车司机和一位三轮车夫发丧生争吵,脸面对脸面,谁也不让谁,最后就是以暴力告终。幸亏,我看出中国人打架,虚张声势的成分居多,所以往往不会造成真正意义上的伤害,也还是有惊无险。毕竟,丢一下脸还是要优于鼻青脸肿。

   在尽量避免让中国人丢脸的同时,在该“给脸”的时候不给脸也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什么叫“给脸”呢?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恭维和奉承别人。而被夸奖的一方则要千篇一律地回答:“不行,不行,过奖了。”给脸的方式还包括请客吃饭,唱卡拉OK,按时赴约,或者陪客人出去一直到电梯门口、汽车或自行车旁。中国人最见不得傲慢和自吹自擂,不论是什么人,都要随时把“我还差得很远”这句话挂在嘴边。脸面就建筑在持之以恒的谦逊上,总会得来相应的回报。回报可能是上司的口头表扬(我发现中国人其实吹捧他人的时候比攻击他人的时候多得多),也可能是以其他形式出现。比如在你犯错误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在办什么手续的时候帮你一把,走个后门。

   虽然在中国不存在阶级或等级差别,只有面子大小的区别。林语堂就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位丘八的脸太大,乘船时不听船中买办吩咐,一定要享在满载琉磺之厢房抽烟之荣耀。买办怕丘八问他识得不识得“你的老子”,便就屈服,将脸赏给丘八。后来结果,这只长江轮船便付之一炬。丘八固然保全其脸面,却不能保全其焦烂之尸身。时至今日,一个中国人可以在“严禁吸烟”的牌子前划一根火柴点燃一只烟,悠然地在众人面前走过,那可真是给自己挣足了面子。如果碰巧被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看见,被迫把烟掐了并被罚款,这刚挣到的面子就又丢了。但是,别急,中国人有一个特殊的办法挽回面子,那就是等执法人员离去以后,再划一根火柴,把烟点着,骂骂咧列出一口恶气。中国人从来不自许超人一等,但是却每每用行动表达自己的与众不同。不管中国人自己是否能够意识到,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主义实际上有两个特征:一是道家式的自然主义,二是用心地保全脸面。所以,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随心所欲,把公共道德和规章制度看作是对自己私生活的侵犯,破坏了自己的无政府主义理想境界。另一方面,他们可能把规章制度据为己有,逼迫别人就范又成就了自己的尊严和面子。举个例子来说,中国人在公路上开车,要么蔑视交通规则,要么把交通规则视为约束他人的工具,这就难怪中国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了。


   说点正经的

   法国的公路也不比中国更安全,一年死于交通事故高达十万余人,这是否说明法国人也缺乏文明礼让的精神呢?法国人和中国人一样,不受权威和规章制度的束缚,开车的时候喜欢超速,见了警察也丝毫不思改悔,人家刚一转身就开始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在中国,警察说一不二,颇受尊重,只有傻瓜才会和警察顶嘴。就拿在禁烟区吸烟这种事来说吧,如果被执法人员警告,抽烟的人当即就会把烟掐灭,决不会对执法人个人有什么不满。当然,烟掐得快,忘性也大,过一会就又点一根烟抽起来。

   与中国人相比,法国人不知道维护自己的“面子”,又不愿受规章制度的束缚,在骨子里都渗透有莫名的优越感,自以为是。有一个关于法国人的笑话,是这样一个问题:“请问在法国做什么生意才能发大财?答:”把法国人按实际价值收购,然后再按照他们的自我估价卖出去,您就成了百万富翁了。“法国人还有别的坏习惯,比如上车逃票,或者在超级市场顺手牵羊什么的,简直成了全民性的体育项目。也许是法不责众的原因,所有法国有关当局对上车不买票的人只给与轻微的罚款,与伦敦罚款2000法郎的数目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更不要说在中国,如果赶上”严打“,在商店里的小偷小摸有时也会被课以重刑。与法国人相比,中国人也许会说:我在地铁里违禁吸烟不假,但别忘了我可是买了票上车的。

   其实中国人自己就承认他们不大讲“礼貌”。而我也必须承认我们法国人自己也许又过分拘泥于“教养”和形式。中国人不讲规矩的生活方式,其实很可爱。每个人都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穿衣,大吃大喝不必讲究卫生,随时随地可以吐痰,夜半三更高兴了可以喊一嗓子,不必为打嗝放屁感到拘谨,与同胞说话打招呼直来直去……除了外国人以外,谁也不会觉得别扭。再说,那些外国人的所谓“礼貌”、“教养”在很多情况下严格到了独裁的程度,而同时又极度地虚伪。中国人不按外国人的那些规矩去做,不也活得挺自在吗?吃饭胳膊放在桌子上,或者手指在鼻子里面过一下,不会死人。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只妨碍那些不会自由自在生活的人,而这后者在中国又有多少人呢?中国人选择了一种自然而然的生活方式,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勇敢的选择。

   讲究文明礼貌的中国人虽然少,但也不是没有。经过奋力拼博冲上公共汽车抢到一个座位以后,他们会尽力照顾那些没座的乘客,比如人家把包裹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或者接过妇女手里的孩子抱着,一直到自己下车为止。更令人惊奇的是,有时候有年轻人会主动站起来为老人让座,而老年人又会为儿童腾出座位。说到孩子,中国人有时候称他们为“小皇帝”,不论是不是自己的骨肉,都会给他们以无微不至地照顾。请注意,所有的成人(包括外国人在内)都是孩子们的“叔叔”,当叔叔就得当出个样子来,对下一代负责任。

   说到底,不论是“礼貌”还是“不礼貌”,都是相对概念,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理解。美国人到邻居家串门,到厨房打开冰箱找瓶啤酒喝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在法国,虽然主人常对来访的朋友说:“请像在自己家一样随便”,但客人绝对不会像美国人那样放肆。这样看来,如果说中国人不懂礼貌,这只是从法国人的观念出发得出的结论。如果以日本人的标准来看,习惯于当众擤鼻涕的法国人其实十分粗鲁,属于乡下人。这就叫做文化差异,我们可以就这种差异进行研究,但是绝对不能有高低上下之分。英国Macartney爵士在1794年就说过:“用欧洲人的标准来衡量中国是最大的谬误”。中国毕竟是属于中国人的。

   一位法国哲人Marmontel在763年写道:对于审美观、观点、情感乃至于某些不合时宜的习惯,其本身不能以好或者坏来简单评价。它们存在与社会之中,成为个人的属性,我们不能指望这些东西是完美无缺的神话。如果有外国人来到北京城,嘲笑中国式的建筑,认为住在这种不和谐的建筑内的中国人是傻瓜,这个外国人自己才是傻瓜。也许他在其他地方可以指手画脚,但是在北京,他代表了谬误。“

   同样,礼貌这个概念本身也只能存在于某一个特定的区域之内,用以协调该区域内同一文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懂礼貌还是不懂礼貌,都是相对于他的同胞而言,他只对自己所属的社会负责任。即使同属中国人,一个城里人是否有权指责农民不懂礼貌?虽然他们属于同一个国家,但是他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中国是一个地方观念拿很强的国家,大家都是中国人,但是各地都保留了自己的方言、习惯和宗亲关系,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更扩大了地区之间的差别。

   第六章 阴阳混沌

   中文里的妻子这个词中的“妻”字,是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表示“女人”,另一部分表示“扫帚”!而女人的“女”字,则让人联想到一个顺从的女子,低头垂胸、盘腿蹲下的样子。与女性相应的“阴”,表示山峰的背向太阳的一面,有寒冷、月亮、负面、乌云、封闭、夜晚和北方等诸多的含义。相反,与男性对应的“阳”字,表示山峰的朝向阳光的一面,有温暖、太阳、正面、光明、开放、白天以及南方等含义。至于男人的“男”字则通过在田地里出力的场景体现出来。

   这下子事情就清楚了:妇女的角色自古以来就是主内,做饭、收拾家和带孩子,而男人的任务是到外面劳动做工。为了把妇女拴在家里,或许是怕她们冻着,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妇女必须缠脚(直到1949年毛领导的革命胜利以后,这种现象才绝迹)。不安分的女人当然也可以出去,可干的工作无外乎是妓女、老鸹、巫婆、尼姑、接生婆,或者当个农妇下地干活。

   中国妇女结婚以后可以保持娘家姓氏并不说明所有的问题。大多数人都想要个男孩。在这种情况下,一家只能有一个孩子的政策实际上加剧了男女出生比例的失衡。如果说,按照自然规律,每出生95个女营救应该有100个男婴。然而,在中国,因为堕胎和溺婴再加上老奶奶的胜男孩的祖传秘方,女孩和男孩的比例可能是85:100.这相当于少生了差不多一百万女孩!出现在孔夫子之前的古老《诗经》里有一首歌谣是这样形容男孩的:“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而唱到女孩时口气就有所不同:“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一璋一瓦,亲疏分明。孔夫子的学说也对中国人家庭内男女地位有极大的影响。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没有男孩就相当于无后。通情达理的政府于是对农民网开一面,允许他们在第一胎是女孩的情况下,再生第二个孩子,碰碰运气。

   虽然在旧观念里女孩不如男孩,但是进入成年的中国女人们却能与男人平起平坐。过去普遍认为男人是一家之长,是头,现在人们说:男人是头没错,但女人是颈,头什么时候转、往那个方向转还不都得听她的。中国女人有坚韧的性格,而且据说连体魄也要比西方女人强壮,难怪中国男人下班回家后在女人面前个个服服帖帖。一位中国领导人在国外访问时就对记者说过:“在家里全是我夫人说了算。”在家务事面前男女平等,连带孩子也不例外。

   反过来,中国女人长期以来已经也像男人一样参加工作。在农村、工厂、商店甚至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百分之二十一的代表是女性,而法国国民议会理女性的比例只有百分之六点四),到处可以见到妇女的身影。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男劳动力的流失,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活都由妇女承担。在工作上的男女平等,自然而然导致了社会中对性别的忽视,人们不会可以去照顾女性。西方人“女性优先”的观念在中国变成了“儿童优先”。但是有一个例外,中国男人有很深的恋母情结。根据台湾的一项民意测验,在遇到危险必须在孩子、妻子和母亲之中作一抉择的话,绝大部分的男人都选择母亲。

   现在男女出生比例的失衡将来会给长大的女孩一个绝好的“报复”男人的机会。因为女少男多,青年男子找女朋友难,找到合适的结婚更难,中国不久将出现“妻荒”。据推算到2020年前后,每年至少有一百万男人处于找不到对象的尴尬境地。到那时,只有达标的小伙子才能上情场一试。什么叫达标呢?要有钱,是城里人,还要有才华,再加上身高(一米七零以下的男士被称为“残废”或“半残废”的小男人)。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一门心思要发财致富的原因,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男人对嫁了老外的女人那种深恶痛绝的情绪。找老婆对中国男人来说,这不仅是解决情欲的个人问题,而是关系到民族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如果说一个中国男人挎上个洋妞是有钱有势的象征,一个中国女孩跟上一个外国男人压马路就会被认为是破鞋、妓女。由于卖淫是非法行为,所以警察就会进行干涉。我在少林的时候就碰上过警察晚上11点闯到我的宿舍里检查我是否真的是个“单身”。

   尽管官方对一切色情和淫秽的东西都加以禁止,中国人其实并非禁欲主义者,在任何药店里你都不难买到壮阳药品。上街看看男人腰里别的BP机和移动电话,再看看女人的丝袜、超短裙和透明上衣,你不得不承认中国人衣着打扮实在是很性感。到商场买东西也会时常遇到令人心动的产品:印有裸女的“健美”牌扑克牌就不多说了,最值得一提的是各种各样刺激性欲的药品(即中国人所说的春药)。外国人不要担心找不到春药,包装盒上往往有直观的照片。中国人性观念如此开放,但有一件事我不明白,为什么商店里峰乳肥臀的塑料时装模特怎么一概都是西方女性的模样?据一位中国朋友的解释,中国人不能忍受让中国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招摇(哪怕是塑料的也不行),所以只好让有裸体文化的西方女子代劳了。

   香港在一国两制的模式下回归中国以后,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想去开开眼界。?去看什么呢?当然最重要的是领略一下香港的性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说,香港几乎成了中国大陆的性商店:观赏脱衣舞、楼着小姐唱卡拉OK、看色情电影录像、采购性用品,实在不行还可以翻看一下街边的黄色杂志。中国人其实很需要这样的性教育。根据中国报章上的消息,中国人的房事“意外”频生。一位新婚的女子在第一夜以为看见了一只大耗子,而失声惊叫起来。另外一位女士结婚两年不曾怀孕,经医生诊治时才发现原来丈夫一直进错了洞穴。还有的女孩认为自己还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不会怀孕。

   如果你在街头看见两个中国女人(或男人)手拉着手走路,虽然令人感动,但千万别指望他们一会儿会当众接吻,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同性恋,只不过是两个要好的朋友。在结婚前,人与人之间的身体接触只限于同性之间(当然,男女恋人之间偶尔会手挽着手走路,在下雨时或烈日下为对方撑伞,但他们绝少在公共场合作出亲昵的行为)。无论是在学校、工作岗位还是在公共汽车上,中国人都有很多机会触摸同性,我在少林学习期间,一次在舞厅里,一位男同学走过来问:“你愿意和我一起跳舞吗”?我回答说:“不,谢谢。我只和女孩子一起跳舞。”那天我根本没有跳成舞,因为女孩子只跟女孩子们一起跳。其实这样也很好,免得别人风言风语,搞不好警察还会来找麻烦。还有一次班上联欢会时曾经玩过一种游戏,参加者用黑布把双眼蒙上,用手抚摸同学的脸颊,摸胸膛甚至腋下的腋毛,然后猜出这位同学的名字。轮到我时我抗议说:“我们国家不兴这样做。”同学们有的理解,有的不理解:“你们国家的人不是动不动就亲嘴吗?”我告诉他们:“其实不是那么绝对。除了同性恋者,一个男人只会亲吻女人。”“你说的亲吻就是亲嘴吗?”“一般男女之间是贴脸颊,并不是亲嘴。只有同自己的妻子或者恋人才会嘴对嘴的亲吻。”“男人之间呢?”“男人之间只兴握手。但是对不熟识的女士也可以握手致意。”中国同学对我这一番介绍的评论是:“这么复杂!”不错,中国人两性之间的关系接触的原则很简单,就是授受不亲,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果那个男人不慎闯入了女浴室,哪怕他什么也没看见,他这一辈子就背上了“流氓”的骂名。

   有一位中国朋友曾经向我打听:“听说在法国有很多妓女?”我告诉他说:“从绝对数量上说,法国的妓女要少于中国。但要是从人口比例上来说呢,法国的妓女数量可能跟中国差不多。”中国朋友听了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不可能。我在中国根本就看不到妓女。”“在中国看不见妓女是很正常的,因为妓女属于非法。但是在大城市和一些旅游热点,妓女到处都有,只不过更隐蔽罢了。在法国客人一般是去找妓女,有些街道干脆就是妓女一条街。而在中国妓女直接和住店的客人联系,或者在街上偷偷招揽客人。”如果谁手上有一块名贵的金表,那他撞见妓女的机会就大多了。但还有一些中国女人,主动接近外国人,目的是要以假结婚的方式取得外国国籍,一旦达到目的就要离婚。这种人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有,其实不能算是妓女。


   说点正经的

   当今中国人的性观念,大致与法国战后的情形相仿,也许唯一的区别是法国警察那时一般不会闯到私人住宅里去查铺。其实现在中国警察也不是什么事都管。根据他们的说法,男女只要是双方有感情,婚前性行为也不是不允许,他们干涉的是非法通奸。我问过警察“你们怎么知道双方有没有感情?”警察摇摇头没有回答。但愿这“感情”不要成为“关系”甚至贿赂的同义词。中国的青少年遇到外国人很喜欢讨论性方面的问题,但是他们的光棍生活过的其实很安逸,社会中也没有太多的东西搅乱这种心理平静。一旦他们到了法国,很可能会感觉受到了骚扰:电视电影里的裸体镜头、色情商店、性交易,还有人们日常生活中对性事不加掩饰地谈论,都会使来到法国的中国人很快填补他们欠缺的那部分知识。

   中国人和世界上任何民族的人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孔夫子就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荷兰作家罗伯特?凡?古立克(Robert van Gulik, 1910-1967)在他所著的《古代中国性史》中也证明中国不愧是性文明古国。经过一段沉寂以后,现代中国的性文明又有星火燎原之势。男人一旦有了钱就开始动那方面的脑筋,把失去的青春补回来,因而春药大行其道。君不见,大款周围的围绕着“小蜜”,香港周边出现了“二奶村”。



   第七章 以食为天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民以食为天”。不错,我们在饭桌上就可以看见最典型的中国人:右手里拿副筷子,左手捧着只瓷碗,鼻子在(酸辣)汤里。中国人说起国家或者自己家里有多少人所用的量词是“口”,也就是吃饭的嘴。如果眼睛看见了米(“眯”),可以放心地合眼养神了,眯着眼睛笑了。至于肚子,那就更不得了,除了可以贮存肉以外,还可以蕴藏知识的地方,所谓“满肚子墨水”。

   法国人虽然会吃,但是与中国人比起来还是得自叹弗如。可以说,中国人吃饭不是为了活着,而是活着为了吃饭,吃更多的饭。对中国人来说,能吃是身体健康的象征,而体胖则代表地位和财富。所以“吃”就成了中国人日常对话的永恒主题。两个中国人见了面不会像法国人那样问:“你好,走的好吗?”(法语:Bonjour,est-ce que ca va?的直译)而是会问:“你好,吃过了没有?”对这样的问题,我可能具实回答:“早吃过了,都下午三点了。你吃过了吗?”对方也可能会实话实说:“还没呢。”看来我们说的不是同一顿饭。中国人是无所不吃,无处不吃,无时不吃,而且吃没个吃相

   中国人的无所不吃使以吃青蛙而著名的法国人黯然失色。要说起中国人吃什么,那可是一个长长的单子,还不如数一下中国人不吃什么来的快。简单的说,只要是四个腿的,除了餐桌以外,都可以炒了端上桌子吃掉。尤其是中国南方的餐桌最富有情调:狗肉自不必说,还有猫、蛇、鼠、鸟、蝎子、猴、乌龟等等,只要有前身都可以吃到,在这里点鸡肉简直有点叫人不好意思。不过外国人可以不必担心点了牛肉换成了狗肉,因为狗肉比牛肉贵,老板决不会吃亏。

   无处不吃,在室内吃,在街上也吃,坐着吃,站着也可以吃。对中国人来说,在哪里吃从来不是一个问题,要紧的是吃的是什么。也多亏中国人不在乎,否则那些简陋、肮脏的人民餐馆可能就没有顾客上门了。看着满桌满地的残留食物,我敢肯定如果把法国的餐饮卫生标准搬到中国来的话,可能没有几家中国餐馆还能继续营业。

   无时不吃,中国人什么时间吃取决于他们什么时间碰见吃的东西。到街上遛一圈,吃的东西到处都是,有玉米棒子、冰棍、包子,还有油锅里炸得焦黄的什么东西,这些小吃只是为了帮助中国人度过两顿正餐之间难捱的时光。正餐的时间也每个准,但是一般说来很早,午饭11点、晚饭6点就可以开吃。

   中国人吃饭没有那么多规矩,怎么方便怎么吃。请记住,千万别请一个漂亮的中国小姐吃鸡,否则小姐会就地变成一个油脸仙子。我注意到中国人在打扫碗中或者盘中最后一点食物的时候,采取的是仿生术(具体一点说是参考狗舔食的方式)外加吸尘器的速度。对不起,我太恶毒了,中国人吃饭不能说与狗一般,因为狗不会吐出骨头来。中国人吃饭很快,往往我刚开始享受,我的同学们已经吃完了。他们仿佛还生活在饥荒年代的阴影中,我不快点吃,等会就让别人抢光了。不光吃得快,而且舌灵嘴巧,什么不适合下咽的东西都由舌头负责甄别出来,然后上下嘴唇配合把废物吐在饭桌上或者地上,还伴有愉悦的声音。等吃完了饭,我们可以通过桌上地下的渣滓才能判断刚才食客们吃的是什么东西:“今儿吃鸡了吧?”。

   在中国吃饭有一个明显的社会效应,那就是向旁人展示自己有钱。比如请客的时候,主人一定要多点菜,以客人吃不了为原则,没有点浪费,就没有脸面。比起过去中国的皇帝每餐要上一百多道菜,现在的宴会可算是节俭的多了,只上十几道菜而已。菜一道一道地上桌,在圆桌中央的转盘上缓缓移动,进餐者手里的筷子如同魔术棒一般,把酸甜苦辣各种味道变到肚子里,有劳肠胃去慢慢分解吧。至于米饭,那是大众食物,吃也可以,不吃也没关系。

   当最后一道菜吃到一半左右的时候(如果没有剩下,那就意味主人定菜的数量不够),这宴席就到了尾声了。但是还得接着喝酒,一边喝一边划拳,谁输了谁喝,最好是一醉方休。到了结帐的时候,如果是有人请客,那么主人会悄悄的付款。如果事先没有说好,那可就热闹了。在香港,每一个参加饭局的人都掏出“金卡”、“银卡”展示,争相买单。在大陆,谁付帐要看谁力气大,几乎把对方推翻在地,然后嘻嘻哈哈地抢着把票子递出去。不管是那种情况,谁也不会仔细核对一下帐单,菜价再贵也比不了面子的价值。


   说点正经的

   诚实地说,我不应该对中国餐馆的卫生状况太过夸张,真正因为在餐馆吃饭而的病的人并不多,因为所有的餐馆年年都接受卫生间防疫部门的监督,经检查合格之后才颁发营业许可证,而且这种检查原则上是不预先通知的。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饭菜的制作过程而不是厨房和餐厅的外观。美国的快餐店看上去一般都很漂亮,但是却发生过年轻的顾客因为吃汉堡包中毒的事件。

   十全十美的事情在世界上是没有的。有几个中国人能够承受巴黎法国餐馆和这种餐馆的价格?换句话说,正是因为相对简陋的设施菜保证了饭菜的廉价,几乎所有中国人都可以经常去餐馆,有的人甚至每天都去餐馆吃饭。少林的餐馆一份菜的价格在8到13法郎之间,广东炒米饭的价格还不到两法郎。这样的价格,除去原料和人工成本之后,老板还能赚多少钱呢?他们肯定没有足够的钱像在法国的中国餐馆一样把餐厅装饰的金碧辉煌。法国人一般老百姓大概一年才能去附近的中国餐馆去吃一顿,每当他们进门时看见金鱼缸,和墙壁上的似乎总是在流水潺潺的中国画,布置是否知道正是他们所付出的高价才有了这一切?

   中国人不习惯法国餐的吃法并不完全是因为他们不会使用刀、叉,最令他们头疼的是法国餐不够丰盛,个人吃个人的,没有多少种菜却一会儿换一个盘子,还要高谈阔论没个完。加上餐桌上礼仪太多,吃饭的人总是要想着怎么吃,而不能专心享受食物。总结起来说,法国人吃饭太拘谨、太严格、太干净、太规矩、太长、太凉、太贵、太浅薄,一言以蔽之:没法吃!从法国回来的中国人总是会感觉轻松许多,丰俭由人,拿起筷子吃自己喜爱的东西,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多么自由愉快。




   第八章 冷酷的心

   亲爱的朋友们,为了欢迎你们远道光临,我有几个好消息向你们宣布。第一,今天中午你们吃的不是牛肉,而是狗肉。第二,今晚你们还将品尝到蛇肉。在此之前,为了刺激你们的食欲,我们将到著名的农贸市场去参观。对于我们这些自称为动物的朋友的法国人,这些“好消息”不啻于晴天霹雳。

   来到广州一处著名的农贸市场参观,我们匆匆走过缺乏生气和活力的蔬菜水果的柜台,被药类柜台所吸引:海马、蝎子、蛇、蜈蚣、蜥蜴、青蛙,还有看上去像蟑螂一类的小东西。虽然这些小动物已经是处于干燥的状态,但依然可以为生病的中国人效力。据说蛇可以治疗腰背酸疼(是否因为蛇没有脊梁骨?),而蜥蜴可以减轻呼吸道疾病。如果患了男性疾病,拿就得求助于雄鹿的部件(老虎的疗效当然更好,但是物以稀为贵,现在已经不太容易见得到了)。人参也有显著疗效,某些野生的名贵品种可以卖出天价,像我这样的老外只能在远处观赏一下浸在瓶内的人参标本了。

   生禽肉类柜台就热闹的多了,令到顾客眼花缭乱。这里有乌龟、猫、鱼、鹌鹑、野鸡、鸡、青蛙、鸭子、螃蟹、黄鳝、田鼠、猫头鹰、鸽子,等等各种动物,有跳的、有爬的、还有正在蹬腿挣扎的。我瞥见了一只眼睛里露出痛楚的表情的兔子,原来它的皮毛已经被卖兔子的人剥去。这当然不是为了给可怜的兔子在大热天能凉快一点,而是为了等顾客来购买的时候能够节省时间。广州人生活节奏快,再加上喜欢鲜活产品,所以就委屈了兔子了。兔子受的罪还不只是被剥皮,卖肉的人还要在它的肚皮上划上一刀,打开一条十几厘米长的口子,伸手掏出内脏下水,兔子终于在惨叫中咽气,这一幕直看得我毛骨悚然。如果把这些情景拍成照片寄给法国动物保护的知名女星Brigitte Bardot,不只她会作何感想。一位中国朋友问我:“在你们法国,你们不会这么干吧?”“不错,我们尽量不让动物受痛苦。”中国朋友说:“我们这儿没这个讲究。”这句话我同意,眼见为实,中国人的确对动物冷酷。五十年代中国人曾经以群众运动的方式下大力气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和麻雀,后来却发现其实麻雀也是捕捉害虫的益鸟,所以麻雀的地位被臭虫所取代。然而,至今中国人依然喜欢抓麻雀和其他鸟类,不是为了除害,而是为了把它们关在笼子里观赏,听他们唱歌。

   中国人对动物有铁石心肠,包括对自己豢养的动物也不例外。我们的功夫学校有两只狗,一只叫“黑子”,另一只叫“豹子”,每天在惊悸和恐怖中生活。“黑子”最惨,它因为喜欢在院里靠近八十几个学生练功的地方睡觉,所以不断受到学生们的耍弄:有时候被一根绳子拖着奔跑,有时候头上被套上一个塑料袋,有时候被迫与螳螂或者蛇打架。还有的学生喜欢跨上狗背练骑术,或者戴着拳击手套对这狗肚子练功夫,或者干脆飞起一脚把它踢翻在地。如果有谁不戴手套抚摸这两只狗,它们几乎会露出意外的神情。尽管这两只狗过得是真正的“狗日子”,但是比起院外的野狗来,它们简直是属于贵族阶层,至少在这里它们不会被淘气的小孩割掉尾巴,或者被贪吃的成人下油锅。

   要说起来中国人其实很喜欢动物,特别是关在铁栏杆后面的动物,所以几乎所有梢具规模的中国城市里都有动物监狱。可惜因为经费紧张,这些动物园有大都设施简陋。一只硕大的猛兽可能会被豢养在一个9平方米的宿舍里,前来观赏动物的中国游客谁也不会觉得别扭。当然,有中国国宝之称的大熊猫则得天独厚,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大熊猫数量已经很少,就是在中国也不是随便那个动物园都有,只有北京、成都等几个较大的动物园才有。另一种稀有动物金丝猴的待遇也还不错,但是中国人似乎对它不大感兴趣。新加坡动物园花大价钱租了金丝猴展出,每当有金丝猴出场的时候连门票都涨价。金丝猴在大陆没有这么俏,这里的老百姓偏爱黑猩猩,尽管铁栏杆上挂者“不许投喂食物”的标牌,游人依然兴致勃勃地向黑猩猩大喊大叫,抛掷各种食品和烟头。黑猩猩也似乎很喜欢这种表演,它们心里一定觉得这些人哥们很滑稽。


   说点正经的

   中国人对动物表现出的冷酷之心也许可以从动物之间的残忍来解释,或者中国人对他人或另类命运的某种漠视。动物就是动物,决不能和人等同看待,即使是宠物也不例外。西方人正相反,我们有时对动物的关注超过对人类本身的关注。中国的母亲不会像西方女人一样放下孩子不管去养一只乖顺的小狗,这里少有伤人的恶狗,邻里之间也不会象我们那样为了没教养的狗而发生口角,当然也用不着为猫狗去买比人吃的东西还贵的食物。

   从另一方面说,折磨动物乃是人类自孩童时代起就有的天性。我们小时候谁没有烧过蚂蚁、撕过昆虫的翅膀或者虐待过猫狗。中国的中、老年人对动物就会表现出更多的慈爱之心,早晨在公园里提着鸟笼散步的老年人就很说明问题。从这些溜鸟的的老年人悠闲的步履,我感受到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和享受,与法国大城市里挂着沉重钥匙链的散步的孤独老人们形成鲜明对比。

   至于动物园,我想那里的猴子与在西方的猴子一样无忧无虑。虽然西方动物园里的动物居住条件可能要好一些,但是那是以向游人多收门票的代价而换来的。当所有中国人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以后,它们自然会改善动物朋友们的房舍,总不能要求猴权高于人权吧!



   第九章 人民之币

   “钱”这个字是中国人的日常交谈中是最常出现的一个词:“你挣多少钱?”“多少钱买的?”“在你们国家,这东西值多少钱?”……谁说外国人得花几年工夫学汉语才能和中国人流利的交谈?我看只要学会数数已经可以能抵挡一气了。

   中国人有了钱就想特别要让他人知道。显示自己有钱既是义务,也是一种艺术。如果说发光的东西不一定是金子,但是价值如金的物件一定要让它发光。猜一猜为什么有的中国人家里新买了电视却不揭去右上角的贴纸?虽然挡住了部分画面,但却能让别人知道这是“直角平面立体声环绕音响的超级彩霸”。中国人似乎还不能体会“豪华”的这个概念的细腻和微妙之处,总是喜欢大的金表,大的戒指,大的音响设备等等。除此之外,呼机、手机还有一串五十多个钥匙的链子都别在腰间皮带上。有了这些就足以在同胞面前显示自己的身份了。人凭衣裳马凭鞍,在中国只要有了一身好行头比一张充满高级职称的名片还管用。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中国仿制产品制造业发达的一个原因,因为游钱没钱的人都可以用赝品来撑门面。到了香港,只要手上带一块劳力士名表,就可以避免让人瞧不起。在大陆,青年人喜欢穿冒牌的耐克(Nike)运动鞋、阿迪达斯(ADIDAS)T恤衫。如果是真品,那么产品的商标也往往似曾相识,比如说ADIADS运动服装,PASONIC或者SUNNY牌的电器。

   至于中国大款们的最爱白兰地人头马,可以卖到800法郎一瓶。身价是有了,能不能品位酒盅滋味那是另一回事。很多中国朋友为了吞下杯苦酒,在里面对上可口可乐或者雪碧,成为另类鸡尾酒,直喝到酩酊大醉。这实在不是在饮酒,而是在做秀。照这样价位决定品位的逻辑,不知有朝一日洋狗食品精装高价出售,是否也会有人会趋之若鹜,成为桌上极品佳肴。

   从人均的角度来说,香港一定是世界上豪华车最多的地方。香港本是一个不宜买私家车的城市,百分之一百以上的重税不说,城里到处停车难,还有便捷的公共交通,为什么一定要买车呢?然而,你去香港看看,这里宝马和奔驰车几乎充斥了每一条大大小小的街道,以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时速缓缓爬行。咳,走的慢有又有什么关系,我的目的不就是要让别人看见我开的是一辆名车麽?

   开放搞活,现在中国就连寺庙的和尚现在也加入了经商大潮。进庙收门票,庙内可以买他二十块钱的佛教,外加纪念品,逛庙市嘛!有一位外国人请和尚大师为将要上手术台的妻子祝福,和尚说:“没问题。我们马上安排。您准备钱吧!”算下来,大概要合1750法郎。这还是优惠价格,因为没有算增值税在里面,算是和尚的公益事业吧。

   对外国人来说,如果您想要面子,那就得和所有中国人一样,出门尽量穿得体面一点,表示您很有钱。如果面子对您来说不是一回事,更注重价格的合理性,那就不妨穿得寒碜一点。我在少林注册学校的时候,把手腕上的金表摘了,最后注册费降了一半。

   在中国大商店里的价钱是规定的,但是其他地方的东西价钱可就是按照顾客的打扮长相来定了。我在中国买东西常听摊主说类似这样的话:“就因为是你我才卖你14块呢。”这话我听来分明是“就因为你是老外我才多宰你六块钱呢。”我也不甘示弱:“我的中国朋友说这东西也就八、九块钱。”“好吧,那就10块钱拿走。”我知道摊主心里想的是:“他妈的,碰上一个老外还不是来旅游的,能宰他多少就宰多少吧。”我依然不依不饶:“我是在中国的留学生,我一定要付中国人的价钱。”“OK,八块就八块!”摊主肯定是不耐烦了,与其与我这个穷老外耽误功夫,还不如等着宰下一个傻老外。不知怎地我就联想起一个外国商人的感慨:你刚到中国的时候,你有钱但是不明白中国人的体制和游戏规则;到后来,你终于明白了中国人的游戏规则,但那时你的钱已经跑到中国人手里去了。


   说点正经的

   也许是因为嫉妒,也许是出于犹太基督教义的影响,我们法国人对有钱人一向持非常蔑视的态度。在我们看来,钱(特别是他人的钱)乃是肮脏龌龊之物,多点少点本算不了什么,藏在自个儿家里就行了,没必要对外显示。如果你有钱,正好,国家对有富人们的财物课以重税。所以逼得不少法国大款背井离乡,在国外居住。



   第十章 外国贵宾

   “老外,老外!”

   这是我的名字,尤其在中国目前旅游还不发达的中小城市和乡村通用。一个大鼻子在街上行走,好戏不可错过,比电视里看的真切得多了。每当我到了这些地方,只要稍一停步,我身边就会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孩子们对着我指指点点,老人们则长着嘴,用困惑的目光反复地打量我。有人最终忍不住,会伸手碰一碰我的臂膀,检查一下毛发生长情况。这样的生物会说话吗?有人试着向我发问。这家伙居然能听懂,还会回答,原来是从法国那个鬼地方来的人。

   大同这个地方虽然很有名,而且距离北京只要一夜火车的行程,但是似乎外国游客还不是很多。除了壮观的古石窟以外,大同是一个典型的北方煤炭城市,在灰暗的色调中显露的是某种贫困。那天我在大同街头看见几个江湖艺人在表演,起码有上百人围观。我按奈不住好奇之心,也凑过去看热闹,想照几张相。不料,节目当时就变了成了“一个老外在中国”,我突然成了众人瞩目的超级明星。经过几分钟的观察与思考,老外明星与大同观众的对话开始了:

   “你从哪个国家来?”

   “法国。”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哦”的和声,表示理解和惊叹。

   “你的中文说得真好!你到中国多长时间了?”

   “快三个月了吧。”

   人群中又发出“哦”的惊叹:“看人家才学三个月,中文就说得这么好了。”

   “我在来中国以前就开始学中文了,现在快一年了。”

   “你是怎么到中国的,是坐飞机来的吗?”

   “是坐飞机来的,骑自行车来有点远。”

   “坐飞机要多少钱?”

   “来回大概要5000人民币吧。”

   “几天才能到?”

   “14个小时。”

   “你说法国好还是中国好?”

   “我是法国人,所以我说法国好。但是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说最好的理想国。”

   “不对吧,我们中国就是最好。”

   “没错,中国发展很快,但是你们也有很多的问题。”

   “也是。你们法国有很多钱吧?”

   “法国是世界第四大工业国。”

   “我能和你一起去法国吗?”

   “这很难,因为法国生活费用昂贵,再说还有护照签证这样的手续问题。但是我肯定用不了多久,一定会有很多的中国人到法国去旅游。”

   人群中显露出爱国的微笑:“说得好。我们中国什么都不贵。”

   “不错,因为你们中国工资标准也低嘛。”

   “你在法国挣多少钱?”

   “我还是学生,在法国没工作。但是法定最低工资是7000元。”

   “一年7000元?”

   “一个月7000元。如果没工作,政府会给每月5000元的救济金。”

   “什么?不干活还每月有5000元?!太美了,我想去法国生活。”

   “不过,一个月5000元在法国可过不了好日子。”

   “在中国你一天要花多少钱?”

   “差不多130块钱。”

   “这钱是你父母给的吗?”

   “不是,我在香港工作了两年,自己有点钱。”

   “你在香港挣多少钱?”

   “挺多的。”

   “挺多是多少?”

   “每月30000元。”

   “三万元?!”

   “是三万。可是香港生活费非常高。我的住房每月就要花一万。”

   “你的照相机是在香港买的吗?”

   “是。”

   “多少钱?”

   “1500元。”

   “300块卖给我吧!”

   “谢谢,不过我的相机是不卖的。”

   ……

   当然在一些开放的城市,老外可就引不起众人那么多的好奇心了。比如北京,外国人已经成为城市风情的一个自然组成部分,一般老百姓可能都不会对他们多看一眼,但是两类人除外。一类是旅游景点的贩卖纪念品的摊主,另一类就是孩子们。他们见了老外常会喊“哈罗!”前者是为了你口袋中的钱,后者则是出于好表现的天性。在上海,我就发现大人们常常鼓励小孩子与大鼻子外国人大招呼:“Excuse me. May I practice my english with you ?”可惜我的英语也不比这孩子强多少。

   以我的经验看,当中国人消除了对老外的神秘感和嘲弄心态,和中国人交朋友,而且是真正的好朋友,其实并不是一件难事,秘密就在于你得会说他们的语言。一个走在街上的外国人,总会遇到一个中国人上来搭讪(内容大同小异,见我在大同与中国人的对话),递烟,恭维你几句。我在中国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我的中国朋友总想尽一切办法来帮助你解决。想买什么东西吗?我的中国朋友会抢着付钱。想独自安静一会儿吗?我的中国朋友一定会寸步不离地伴随着你。中国朋友的热心常常使我们这些老外惴惴不安:他们脑袋里想的是什么?他们是否有求于我?我是否会为此付出代价?

   不一定!您还别不相信,真的有一些中国人真的没有想从你这儿立刻得到什么。中国人是有耐心的,今天的一个朋友或者一个关系,说不定将来什么时候就有什么用处。比如说,老外可能帮助中国人办理出国的手续,或者找一个工作什么的。即使什么也得不到,能和老外交朋友混一阵子也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再说,让这些带着有色眼镜来观察中国人的老外看看我们中国人君子坦荡荡的胸怀,也算以实际行动来爱国,何乐而不为呢?

   正如许多中国故事和小说里所描绘的那样,厕所是一个社交的场所。那还是我在少林找学校和宿舍的时候,在厕所认识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和尚。他递过来的名片让人肃然起敬:少林武功教练、“世界武术队”成员、出演过十几部功夫片。这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帮我的第一个忙就是安排我住进他的宿舍旁边的那间屋子,离一间总是热热闹闹的小餐馆不远。房费每天150元,不算太贵,但是我还有点不放心:“警察不会找我麻烦吧?”“不会,不会。你现在当务之急是要置办点日常用品。”第二天,我们一起直奔县城,他假装自己买东西,讨价还价,最后悄悄地告诉我说至少替我省下了200元。

   宿舍安顿好了,现在该讨论学校的事了。我的朋友拍着胸脯说:“没问题!我的弟弟在国际功夫学校教练,我帮你搞搞价钱。”“那可太好了,我可不愿意交每天20美元的学费。”结果还真不错,朋友通知我学费每天仅7美元而已。不过,朋友补充了一句:“你是我弟弟的特殊弟子,不在学校和其他学生一起练功,而是每天单独和我弟弟学习两个小时。”


   说点正经的

   说句大实话,中国人要比法国人更热情好客。要不信,一个不说法语的人到巴黎去试试就知道了。巴黎的出租司机也会专门欺负不懂行情的外国人。这么说吧,如果说法国包括巴黎是一个旅游的好去处,那是因为那里的景物,而非那里的冷面居民。而中国之所以吸引人,则并不完全是因为长城和紫禁城,而主要是因为那里有可爱的中国人。



   第十一章 盲流出游

   凡是中国人谁知道祖国地大物博,但是很少人真正能够走遍祖国大地亲眼去证实一下。这在过去是由于“户口”-照我看来像是国内护照-的限制,但是现在中国人不能随意出游则更多的是由于金钱的限制。在国内居民和外国人价格并轨以后,交通运输的票价似乎统统并到了老外价。如果实行高价是为了遏制民工潮和盲流的话,那么这政策显然是失败了。不信你到中国个大城市的火车站去瞧一瞧。

   在中国乘火车第一大挑战是买车票。除了要搞清楚什么是“yingzuo”、“ruanwo”、“yingwo”以外,最要紧的是买票必须赶点儿,不能来得太早(不卖),也不能来得太晚(卖完了)。在中国买火车票是一个学习和锻练耐性的过程,对老外来说就好比是一系列的考试。考试的第一个科目:找对哪一个窗口卖去哪里的票,千万别假设每一个窗口都卖你想要去的地方的票。第二个考试科目:排队,排紧了,最好自己的前胸贴上前面人的后背。第三个考试科目:提高警惕,防止有人夹塞儿。第四个考试科目:到了售票窗口,果断推开从自己身体后面伸过来的一只只手,告诉售票员老爷(太太)现在轮到我了。买票买到这个关口,下一步就要调整心态准备承受售票员的冷酷和虐待。咳,只要能买到票就好。

   那次我在江西省首府南昌车站只想达到一个目的:买一张下午17时去福州的硬卧车票。决心已定,今天就干而且一定要干成这件事。我鼓足勇气来到了售票大厅,正是上午9点,大厅里竟然没有什么人。哈哈,是买票的理想时机。只排了一小会儿就到了售票窗口,我于是开口了:“买一张下午17时去福州的硬卧车票”。答:“没有。”又问:“软卧呢?”答:“也没有。”“那硬座有吧,干脆卖我一张硬座吧!”想着硬座的艰辛,我拿着这张票沮丧地退了出来,见到两个穿制服的先生诉说了我的不幸。先生们说:“嗨,你排错队啦!你应该去8号窗口。”在8号窗口再从头排队,又排到了,却依然被告知:“没有。”从售票大厅出来,突然发现去福州有软卧大巴。一打听,居然还有票。我赶紧和大巴售票员说好先去火车站退票,然后再来买汽车票。又回到火车售票大厅,找到退票窗口,却赶上办事人员不在。耐心等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人来。我干脆到另外一个窗口去碰运气。“你要退票吗?”“是,因为没有硬卧,我想改坐大巴。”“有硬卧呀,去12号窗口看看。”所幸12号窗口居然没有一个人,我小心翼翼地问:“您好!我想买一张去福州的硬卧。”里面的官员用同样小心翼翼的目光上下左右审视了我一会儿,在纸上写了什么字,然后交给我说:“去8号窗口!”终于,经过两个小时、6个窗口,我终于胜利地退掉了硬座,拿到了硬卧。当我骄傲地拿着硬卧票走出售票大厅时,那两个穿制服的人冲我直翘大拇指:“你真行!”

   票拿到手了,心里却又莫名地产生其他令人不安的念头:我的床位会不会离高音喇叭太近?同车厢的室友会不会一根接一根地吸烟?咳,别管这些了。在中国坐火车其实挺舒服的,因为火车正点运行(与大巴小巴完全不同),服务员小姐漂亮可亲(与车站的售票员正相反),车厢相对整洁(除厕所以外),硬卧也完全可以忍受。我发现中国人喜欢下铺。也许是因为下铺票价高些?也许是因为下铺容易往窗外扔东西?也许是中国人有恐高症?不管怎样,反正我非常满意我的上铺,不仅相对安静独立,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少付一点钱的情况下,居然和下铺的人同时到站。这就是幸福啊(在中国幸福的感觉来的似乎很容易)!

   与乘火车相比,乘公共汽车的幸福感觉就少得多了。据我观察,中国似乎有两种公共汽车:一种是让乘客等的车(不知什么时候到来),另一种是等乘客的车(不知什么时候可以满座),反正开开停停,没个准儿。比公共汽车还要可怕的是那些专营旅游线路的大巴,整个就是劫持人质。我有一次参加这样的“旅游”,花了五个多小时逛纪念品商店和吃饭,最后看天色已晚,司机老爷急着回家,所以干脆就把该去的一个景点取消了。


   说点正经的

   吉普赛人的谚语说得好:“上路比抵达更重要。”在中国旅行虽然辛苦,但是你可以一路上与同行的中国人相处,经历在别的旅游点不可能获得的文化体验,足够你将来给孙子辈们讲故事了。


   结束语

   如果说中国人是火星人,那么这些火星人与我们高卢人很相象。和我们一样,他们不喜欢循规蹈矩,不喜欢约束和纪律。和我们一样,他们自尊、自傲,还有点沙文主义。和我们一样,他们喜欢大吃,也喜欢大喝。和我们一样,他们喜欢开玩笑,喜欢热闹。你也可以说中国人和犹太人很相象,因为他们都珍视家庭亲情,讲究集体主义,重视教育,懂得生意经。你也可以说中国人和美国人也很相象,因为他们都善良、轻率、自私自利而又爱国主义至上。真正的火星人其实不是中国人,也许是日本人(?)。说真的,今天一个法国知识分子在与中国知识分子交流时,必定会觉得比与本国(法国)农民之间的沟通更容易。

   话虽如此说,去中国前有些必要的准备还是必要的。所以特别附录了外国人完全生存手册和中法文化比较清单,仅供无知的洋人们和好奇的中国人们参考,也作为本文的结束。

   附录一 在华老外完全生存手册

   -时刻准备着最深刻、最可怕的文化震荡,最后你会发现一切震荡都是可以忍受的、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可爱的。

   -来中国前最好参加体能训练,增强平衡能力的力度。在中国上车、下车、排队的时候,会用得着这些功夫。

   -细心领会中国式礼貌。如果中国人请你下饭馆,你一定要回请,而且回请的餐馆的档次不能低于中国人请你去的餐馆。如果中国人两只手递给你一件东西,你一定也要用两只手去接。如果在出门的时候,中国人请你先走,你一定要严词拒绝(至少一次),最好轻轻地推对方先走,表示你有自知之明,给对方面子。

   -耐心,耐心,再耐心,把耐心当作哲学来学习。记住:你现在不是在你自己的国家了。

   -来中国大陆之前最好在香港过渡一下,因为这里的人兼有西方人和中国人的缺点。

   -随身带耳塞,以备在有卡拉OK的旅馆使用。更积极主动的方法是,随身带自己的声源,如WALKMAN,以声制声。

   -不要模仿中国人使用垃圾桶的方式,告诉他们清洁的中国比肮脏的中国更让外国人喜欢,让他们的爱国主义发作。如果无效,你也可以安慰自己说满街的垃圾就是就业,而山上风景区的垃圾可以让游人避免迷路。

   -学会熟视无睹,脏乱差一概看不见,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脚上以及与脚接触的地面。

   -学会忍气吞声,如果你不得不使用公用厕所的话。

   -在来中国之前,主动退出动物保护组织。不要对盘子里的东西疑惑,只要好吃就行。反之,不好吃,就说不好吃,避免再次遇到同样的东西。

   -小心:茅台的滋味对西方人来说可能与我们用来刷厕所的那种液体差不太多。我至今还没有碰到一个真正喜欢茅台的西方人,但是我也至今没有遇到一个因为喝了几杯茅台而生病的中国人或外国人。

   -参加宴会是生意场上的常事,但是宴会之中又绝不谈及生意。吃饭是一件严肃的事,一心不可二用。

   -中国人口密度大,因此身体接触不可避免。特别是对你的朋友、同事,适时握一下收、拍拍肩膀或者捶打背部,都是亲切友好的表示。当然女性除外,此为授受不亲。

   -不要随意施舍、给小费,有的中国人喜欢,也有中国人认为这是奇耻大辱。

   -保持谦虚谨慎,多说自己国家的缺点、弱点,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国家。

   -如果有人喊你“老外”,你就回答他们:“小内”(年轻人)、“老内”(老人),效果极好。



   附录二 中法文化对比清单

   地球人(法国)               火星人(中国)

   “我的”,“你的”            “我们的”,“你们的”

   享受服务                  请求批准

   制服厌恶                  制服崇拜

   警察保护


 
蓝田玉烟 @ 2005-06-10 17:14


  这是某人初到英国读书时,校方给每人的防身手册,短短的几字,认真的想一想,还真
的有它的道理。
一、回到家门之前准备好开门的锁匙,不要站在门口才来找锁匙。
二、开车送朋友回家,要等朋友进了家门才好离去。
三、平常在身上一定要备有各金额的零钱(硬币)。
四、发生不幸时,一定要镇定,记得对方的特征。
五、女性朋友要常备着保险套,发生不幸时,要求对方使用。
六、行车时,一定要把车门反锁。停车熄火熄灯后,留在车内稍作观察片刻再 开车门
出来,将值钱的东西放在看不见的地方。
七、皮夹内放有自己的名字及亲友名字、电话的小卡片。
八、开两个以上的银行户口,平常只带放零用钱(出门够用就好)的提款卡。希望能把意
外降到最低,若不幸发生了意外,也尽可能将伤害减到最少。
九、进出电梯注意同乘者是否面露邪恶、不按楼层,尽量站在控制钮的地方, 一旦被
攻击,立即用手拍打每层楼按钮,此时,电梯会在每个楼层停下来,同时对外大喊失火
了!不要徒手跟歹徒搏斗。
十、如果与人合租房,必须约法三章,不得随意将钥匙交给其它朋友。
十一、晚上出门尽量拿件外套,将皮包套住,避免被抢劫。
十二、一旦发现被跟踪时,可以用脚踢或用皮包拍打路边停车,触发报器响,引起别人
注意。
十三、搭计程车时,注意前座有没有斜靠下,以防藏有他人。
十四、开车族,上车前注意周遭有没有人,上车后第一个动作是按下门锁,以 防有人
突然开门而入;停车时,千万不要把家里电话写在车窗前,避免有人故意叫你移车时行
歹。
十五、为防假车祸,真抢劫,碰到车祸,千万不要马上出来,最好先冷静观察 对方是
否有好几人或来者不善,最好马上开走,同时猛按喇叭,引起旁人的注意。
十六、停车时,如果有他车跟着,停妥后,不要马上出来,等对方先车走远, 以防被
劫持。
十七、单身到公共场所喝东西,如果没有喝完就去上厕所或离开打电话,后就最好不要
再喝了,以免中间被下药。
十八、晚归时,应走灯光明亮的街道,或是逆向行走,以便掌握路况;上楼先按门铃请
家人下楼接,以免歹徒躲在楼梯间。
传给你认识的每一个女生
这故事发生在我朋友的朋友身上,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这个女生到加油站加油,加完油之后她把加油枪放好,就坐回车子里要准备回
家。才刚坐下来,她右车座的车门就被打开!突然一个长得很丑很丑的男人就直接坐进
她的右车座。这女孩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丑陋的男人想要干嘛!这男人 开口说了,"小
姐,我没有交通工具回家,我一直待在这里回不去,你能拜托载我一程吗?"这女生很害
怕,直接就拒绝了他,说她真的很不方便,不好意思。但这男 人却一直死缠着她不
走,一直拜托她只要帮帮忙载一程就好了。这女孩心里觉得很可怕,但又耍不开这人,
所以她就跟这男人讲了,"好,我答应载你一程.不过因为我倒车技术很不好,怕撞到后
面的东西,所以你可不可以帮我下车看看?"这笑容怪异的男人就下了车,走到车后
面,准备要帮那女生看路指挥。这女生等这男人一下了车,关了门的同时,迅速地把门
锁起来,发动了引擎飞快地离开现场!! 她心脏已经快从嘴巴跳出来,全身发冷,两脚
发软。但她非常惊险地逃脱了这诡异的男人。她终于安全地开回到家,好不容易松了一
口气......当她正要下车时,她不经意地往右车座扫过一眼,她在右车座的地下......
看到了一把斧头...... 不仅对女生,有些对男生也一样


 
蓝田玉烟 @ 2005-06-08 09:44

还有十五天离职,进入倒计时。

昨天和Partner聊了一个多小时,很平静;听到她说如果你改变主意随时欢迎你回来,而且无论你在国内还是国外,希望你在决定重新进入商业领域时能首选EY,我挺感动的。其实,真希望能以只有这样的机会和比自己年长且在行业内有丰富阅历的人聊天,长见识也利于人生取向。跟她谈了我对公司的一些建议,她很认真地记笔记,末了还鼓励我说如果你将来在学校作lecturer一定会非常出色,我很感激。

在公司的position database上已经看到了我的名字,有时候想想,选择其实并不难。

最近一直接到以前同学和朋友的电话,关心我resign的事,言语里满是祝福和佩服,于是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昨天去看了罗卜,她今天签证,除了陪她练了练面签的过程,还和她聊了很多。真的,毕业后反倒是一个接一个地要出去了,有些感伤。其实也很羡慕,他们已经离梦想很近了,我才刚刚起步;所幸心中充满希望,也动力十足。

我真没想过,原来看不到前路,自己也可以这样执著。有时,头脑中会不时闪现出这条路上可能出现的种种困难,但却很难想象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和选择。想起殷殷那天电话里跟我说的——现在什么都不要想,只管去做!谢谢你,我会记住的!

今天中午,我会在请第一批同事吃饭的过程中等待罗卜签证的喜讯——罗卜,祝你成功!




 
蓝田玉烟 @ 2005-06-02 17:38

     我深深热爱自己的身体,

     因为我所有的情愫都要靠它以最直接的方式表达。

     但同时我又不时地憎恶它,

     因为它是那样有限、那样不充分,

     以至束缚了我的灵魂。

     于是我在练功房里,在对它的爱恨交织中日夜抻拉它、打磨它,

     仿佛它多一层磨难,我的灵魂就会多一份自由。

     在我执拗的折磨中,它的表达日益接近我的灵魂。

     然而就在这时,

     我恍然发现,

     我永远无法使我的灵魂真正自由。

     我只能教会它满足,

     满足于这种有限的自由,

     满足于漫溢它的痛苦与欢乐。

 

     ——————题记

 

     一 记忆的断章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鲁迅

 

     I

     至今我仍然肯定的一点就是:我开始跳舞绝对是我有意识以前的事。因为我已经记不清我妈第一次把我送进练功房的时间了。

     我妈姓桑,叫桑雪,她是个歇舞已久的舞者。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能理解她对于舞蹈的狂热。她是无法跳舞以后才决定要我这个孩子的,所以在我的印象里,对我妈来说,我不过是舞蹈的代替品。

     我叫林桑。我爸林胜翔,是一家摄影杂志的编辑,迷恋了一辈子的舞台摄影,据说当年就是在镜头里对我妈一见钟情,经过三年的死缠烂打终于得偿所愿。当然他对于舞蹈的热情也是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我就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成长,没有选择地开始了我的舞龄。我不是不愿意,也不是愿意,反正我跳舞是注定的事。特别是我妈,她从没为练舞的事儿逼过我,就连我12岁那年鼓足勇气跟她说我不要跳舞了,她也没有显出丝毫的反对和失望,她仿佛就是胸有成竹地知道,我这辈子是离不开舞蹈了。
    
     12岁那年是我唯一一次与舞蹈的短暂分离。那时刚上初中,每天放学便进练功房的我猛然发觉自己与别人的生活是多么地不同。班里的男生放学时问我要不要去打电游,我告诉他们我要去跳舞。从他们几乎是震惊的眼神中,我才了解到一个12岁的男孩每天象作功课一样练跳舞是多么不正常的一件事。为此,我成了全班男女生的笑柄。于是我决定,再也不跳舞了。

     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我妈时,很意外她没有一丁点不快。第二天我就明白她为何如此地放心了。那天放学后我和那帮男生第一次去了游戏厅,我才发现我和他们是多么格格不入,我不会象他们那样熟练地炫耀各种“必杀技”,不会象他们那样一边老道地骂脏话,一边用力敲打游戏机的按钮,他们的一切行为我都不会,这让我感到手足无措。

     回家的当晚,我第一次失眠了,以往都是带着练完睡前功的疲惫倒头便睡,可那一夜我觉得浑身不痛快,就像几个月没洗澡的感觉。 怪不得我妈放心,就因为她知道她种下的舞蹈已经在我身上生根了,而那深深盘踞在我身体里的根系,凭我一时少年的义气是不可能拔除的。但我那时并没有这样具体的任认知。于是就那样一天一天在失眠与违和中和她、也和自己僵持着。

     也不知是第几天,放学之后,一小群男女同学密谋着要上舞厅去“见见世面”,本也不是十分热情地邀我同去,但不知怎么,我竟然去了。我们来到了一家没人把门的叫“夜行船”的舞厅。包括平日很爱显的几个人在内,所有人面对那种灯红酒绿全都傻了眼,怯生生地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一个男生,我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了,他推了我一把。后来我想,就是这个我已经忘了名字的人一把把我推回到舞蹈里去的。

     当时他推了我一把,然后说:“哎,你不是学跳舞的吗?你敢不敢进去跳?”其他的人也跟着起着哄。

     “我学的不是这些。”记得我好像是这么回答的。

     于是他们开始更大声地起哄,仿佛想用使我更尴尬的方式来缓解他们的尴尬。舞厅里的人们不时地对我们这些半大孩子侧目。我觉得有点生气了,于是把外衣摔给他们,走进了那群随着不知名的乐曲扭动的男女中间。

     然后我就闭上眼,音乐似乎不那么聒噪了,然后我感觉身体自己动起来,我的脑子没有来得及去控制它的任何一个动作,它就自己动起来了。我的心忽然有种奇怪的轻松,这许多天压抑在身体里的舞蹈就象爆发似的喷涌而出,我跳着,感觉到周围的人在推我,很多不同的人在往一个共同的方向推我。那个地方是领舞台。等到我站上去时,似乎看到了同学们比以前更为异样的眼神。我心想,我就让你们看看你们曾经那么不负责任地嘲笑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我调整了身体的韵律,索性放开手脚随心所欲地大跳起来。闪烁不定的灯光中,我仿佛看到舞池中许多人停了下来,当音乐停下的时候,我平生第一次听到了属于我的掌声。

     那天,擦着橘色眼影的老板娘请我和同学喝了免费汽水,还问我愿不愿长大一点的时候来她这儿当领舞。

     那一天晚上,我没失眠。舞蹈第一次显露了它带给我的快感,并不是因为得到了别人的认可,而是在我离开舞蹈一段时间又再度跳起它的时候,所感受到的快乐是那样真实,就好象把憋在心里一辈子的话,一股脑的到给了你一直希望他听的那个人。

     从那天起,我就默认了舞蹈与我生命的共存关系。在那时当然是无意识的,我一向是不太考虑什么事的原因的,我第一次想弄懂一个原因,是在遇到了那个人之后。

     II

     一个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你注定要遇到的人,我遇到的那个人,真的很特别。但有关那个人的一切,在我心中都是秘密,我没把这些告诉过任何一个人,将来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因为他们都是我心中最不见天日的秘密。

     这个秘密我现在不想说,因为我还没做好准备,所以就算是对自己,我也不想说。

     回归舞蹈后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单调与真实,每天的行程三点一线:学校——家——练功房。舞校的老师们也吃惊于我的甘心情愿,吃惊于我对世 子 惑的不热衷,而且同时吃惊于我的进步速度。只有我自己知道为什么,那时我一直处在对自己深深的不满当中,并因为这份不满用几乎自虐的方式练功。使我如此自责的原因是因为我在那时的某一天,受到了一个强烈地震撼,它几乎持续影响了我的一生。

     不错,这和那个人有关,所以这里我还是不想说,再等等吧,到了该说的时候我就不会再逃避了。但能逃得一时就先不要逼我。反正还有别的很多事要说清楚。

     我第一次正式登台是14岁那年,当时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想来我也真是三生有幸,正是这次登台为我在一年以后送来了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录取通知书。

     那次登台仓促而意外,仓促是因为从排练到正式上演只有一星期时间,意外是因为我这次赶鸭子上架的表演竟然也吸引了舞评界的注意。

     事情的经过其实很简单,市舞蹈团准备送进京参赛的舞剧《宝莲灯》中的“沉香”突然得了急性阑尾,团长急三火四的找到我们舞校校长。然后就是没头没脑的特训和彩排。导演的表情随着比赛日期的临近却日渐轻松。在北京的第一次公演就获得了比预想还好的反应。在京停留13天一共演出了4场。在回来火车上导演兴高采烈的拿评论文章给我看,上面说是14岁的沉香给这部传统古典舞剧注入了新的活力云云。

     一年之后,我初中毕业时,舞校校长给我送来了一张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申请表。妈这次的意见异常明确,立即开始为我准备进京加试。我知道妈对北京舞院的感情,她是那里的毕业生,在她心中如果舞蹈是神,那么北京舞院就是祭祀她的神殿。可那时她正忙于组建厦门市现代舞团,不能陪我进京。结果那天在北京火车站接我的就是受妈妈之托照顾我此行一切事物的孙绣嫣孙老师。

     孙老师是妈妈在北京舞院的师妹,就象从唐朝仕女图里走下来的人,后来她成了我正式升入北舞后的班主任。

     初试那天有两千多人,到了复试只剩了一百多。我并不紧张,但我还是犯了一个几乎致命的错误,在入考场的最后时刻,我发现我的音乐磁带不翼而飞。孙老师气得柳眉倒竖,天知道我有多么无奈,只得硬着头皮走进考场。那时又是我惯有的懵懂状态救了我,我当时竟然并没有就此认为作为一百多号考生之中的独一份是如此的丢人。我按照记忆里的音乐无声而舞,等我跳完了,发现所有的老师看我的眼神都很奇怪,我低头看看身上穿的旧T恤和皱巴巴的练功裤,心想这下完了。

     可我还是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听说对于是否录取我的意见极端不统一,最后敲定还是归功于我一年前跳沉香的那点小名气。

     就这样我进了舞院附中,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北京舞蹈学院的大门。

     我真的为我的这次幸运感激上苍。这里确实是一个供奉舞蹈的神殿,在这里的生活其实很平凡,但又同时让人觉得在这里的每一天都象是虔诚而隆重的祭典。

     我在这里遇到了很多真正懂得舞蹈、视舞蹈为生命的人。从而有了一种真切的归属感。而且进来这里是我生命的一个转折,是我遇到那个人的契机。

     而且在这里,我交到了我一生中真正的朋友。他们几乎是一股脑出现在我身边。一些同样为舞蹈痴迷的人们。

     在我结束了附中的学习,升入大一的那一年,我遇见了丁志高,他算是我的师哥,现年28岁,五年前毕业于北舞古典舞系,现在已经是国内小有名气的古典舞少壮派编舞。就是他的处女作《归去来兮》为我在全国舞蹈大赛中博得头彩,也为他自己在编舞界打开了一片天地。我清楚地记得他通过孙老师的介绍来找我的那天,在看过我的集训动作之后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想咱俩合作应该没问题,你将来肯定能成大气侯,我也能。”

     然后他就开始着手编排这个舞蹈了,选曲、配乐独当一面,我以为这是一次相当轻松的合作,正在为有了一个能干的合作者而暗自庆幸时,就发现这个想法实在错得离谱。

     那天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和训练,我又在看那盘不知看了几千遍的录象带子,正发呆不知今昔何夕之际,就听见有人狂敲我的房门(因为孙老师的爱人在美国学习,所以借住在孙老师的家里,不必住宿舍)我赶紧收起录象带和我的表情去开门,没想到竟是抱着一大堆书的志高。

     进屋坐定,他先递给我一本打开的《两晋诗词选注》,我一看正是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词

     “你先读读看,能理解多少,说给我听听。”

     于是我读: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不可追。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舟摇摇以轻殇,风飘飘而吹衣。

     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我告诉他我以前读过,但一直不是很懂。只是有种很无奈又很明白的感觉。

     “有这种感觉就好了,这就是我们的舞蹈,大概的主题是来源于这首诗,但不完全是。我不要你按照注解去理解它,我需要你的直觉。”

     他如是对我说。可是还有下文。

     “但这些书你还是要看,不用急,我们的时间很充分,你需要通过读书来把握一下中国人的整体思维。”

     后来当我们真正成为莫逆之后,我了解到,在志高心中,舞蹈不仅仅是外化了的情绪,而是一种思考,一种哲学,一种把情感体系化又还原为初始的感觉和宣泄,这是他心目中供奉的古典舞。

     所以他的舞蹈从来都带有一种超出动作本身的准确。但跳他的舞不容易,你需要感悟,当你感悟不出的时候他会帮你感悟。他很会引导你,但是第一次的时候还是吓到了我。那些书……

     那些书是:《史记》、《庄子》、《五代小说选》、《红楼梦》、《浮生六记》还有《桃花扇》……

     我吞了口口水,心想我上的是古典舞系还是中文系,没想到他还有下文。

     “这些书都不很生涩,我特地根据你的情况选的,这段时间你看看,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

     “可这些书……有些我不一定看得懂……”

     “你不必全看懂,当故事书看就好了。”

     当故事书看?《史记》?这恐怕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晦涩的故事书了。然而两月之后,我还是看完了这些书,孙老师说我连说话都开始之乎者也了。我不知是什么精神力量支撑我完成这项壮举的,志高看上去是个相当自信的人,也许我不甘心因为连这些都做不到而被他看不起,另外我也想等着看看他究竟有何能耐。

     然后我们选定了曲子。就进入了动作的讨论阶段。说实话,很棒的舞蹈动作,但志高对我的表现却不大满意。可我越努力他却越不满意。

     “林桑啊,我说过多少遍了,不是动作完成度的问题。问题就出在你太努力了,你总是努力想去表达什么,可你不需要这么做,再无心一些,我需要你的动作有一种无机感。”

     但无论他怎样解释,我还是不能明白。

     后来有一天,我正在食堂吃饭,他急三火四的跑来了,说带我去看展览。

     我一头雾水的被他拉到了汇展中心。原来是一个有个人收藏参展的瓷器文物藏品展。他买了票拉着我往里走。在一个展台停下来。是一只北宋均窑的彩釉瓷罐。

     我的眼光霎时被它吸引了。看得出是古物,但一点也没有陈旧的感觉。那弧度匀称而优美,样式质朴简洁,颜色以红色等暖色为主,应该是很鲜艳才对,可不知怎么又有种在历史中沉淀已久的稳重,手绘的工笔花纹细腻却不烦琐。难怪均瓷是价值连城的瓷中极品。这时志高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林桑,看见么?就是这种感觉,幽静、不张扬,有一点漫不经心的伤感和暗藏的激情,丰富,又有点儿沧桑,你看见那种光泽了吗?多柔和,多有内涵,多坚定,它经过烈火焯烧和时间的打磨才呈现出这种光泽,它知道自己有这种光泽,不必故意去闪烁,它也知道这种光泽是怎样得来的,但并不视这为苦难。所以它非常的安定真实。”

     “我就想让你的舞有这种光泽。”他接着说。

     那一瞬间,我的身体深处好象被什么触动了一下,整个肌体的细胞都仿佛有所领悟,脑中虽然还是空白的,但心中已是豁然开朗。

     那天回去后我再把那支舞跳给志高看的时候,他的表情都仿佛出现了一丝颤抖。他这次什么也没说,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合作:古典舞《归去来兮》。那是我第一次在全国大赛中获奖,而且还是一等奖。这支舞也的确如志高所言,让名不见经传的我们,在舞蹈界第一次大大的露了脸。

     但志高却没显得有多得意,他在我印象里永远都是那个样子:安安静静的,仿佛一切事情都是理所当然,长长刘海下的眼睛却总能不经意地看透你的心。让你无所遁形。

     他也是发现我心中秘密的第一个人。在后来那段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从没劝过我什么,但他的存在就象是一种安慰。一个守口如瓶的朋友,一个可以理解一切的人。

     而且他有着准确得可怕的预见性,因为在《归去来兮》之后,他就说过,我不可能成为单纯的古典舞舞者,因为我身上有着一种不属于古典舞的不安份。

     这话他说对了。

     我的身上真的有一种不安份,多少年来我深深地刻意隐藏着它,藏到连自己都忘记了它的存在,没想到志高第一个看出来了。这种不安份使我有隐约的罪恶感。但后来我发现,它并没有想象中可怕。

     III

     我一向不是个爱究根问底的人,即使对我自己也不。但后来我发现虽然表面上我生命的改变是因为一些人和一些事闯入了我的生命,但细想起来,它们之所以能闯进来,还是因为我对它们的无法割舍。

     就象那个人,我原本以为那也只不过是一次短暂的逗留,却没想到成了永驻。而且等到我发现的时候,那已然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穷极一生,也休想忘得掉了。

     ……好吧,我想现在应该可以说一点了……有关那个人的事。

     既然已经决定要记一辈子了,就得习惯去回忆这件事,不能因为怕痛就一直逃避。

     真没想到,有些事仅仅是回忆,也会有疼痛的感觉。

     对,就是我心中最不见天日的那个秘密。

     现在虽然还不能和盘托出,但我想至少可以说一点儿了。其实就是我十二岁那年的一天,那一天和别的日子一样,本没有什么事可值得纪念。

     我象往常一样走进客厅去拿衣服准备练睡前功。

     我妈正座在电视机前看一盘录象带,是孙老师的爱人从美国寄回来的。是由全美十家著名企业联合赞助的舞蹈公演的实况。

     电视屏幕上是一个男孩在跳舞,我看着,就那样没法把眼睛移开。

     我记得看完后我问妈妈,他是谁,妈妈说他叫亚历山大•安德烈•柯兹尼雪夫,是俄裔美国人,十七岁,是这次公演中最受人瞩目的新人。

     她还告诉我,他跳的就是著名的芭蕾舞《牧神的午后

     说出来也许没人信,这盘带子我翻录了9遍,带在身边13年,早已记不清看了多少遍。

     这支舞蹈并不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但却是最初直契我的心灵。当时就觉得一种感觉劈头盖脸的压过来,我还没来得及躲,就被他捕获了。

     我平生第一次知道,跳舞原来可以跳成这样。他跳得那么不经心,又很诱人。关键是还有一种我摸不透却又感觉肯定存在的情绪。就是这要命的情绪,缠绕我这许多年。

     这是我关于他的最初记忆,现在回想起来却分外的清晰。

     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舞姿就这样完全征服了我的心,那决不仅仅是一种审美上的愉悦。

     怎么说呢?

     如果没有后来的故事,只讲那时的感觉的话,我只能说他的舞蹈除了无以伦比的优美之外还隐隐地透出一种让人心碎的东西,多年之后我才终于明白,这隐约又不具体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但那都是后话了。

     可是从我看到他的那天起,我确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我越来越不满自己镜中的舞姿,并开始以一种自虐的方式练功。我比以往更用力地压腿,更努力地跳跃,把更多的时间泡在练功房里。

     尽管我明白他的舞蹈有一种天生的高不可攀,但我还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在冥冥之中与他取得某种接近。

     我的这种心思也许当时的自己也不甚明了,也许当时只是一种单纯的喜欢与崇拜。只到这种程度,它还没有资格成为一个秘密,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它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秘密。

 

     我认识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他,也都在帮我收集有关他的一切信息。等到我上了北舞,他也真正大红大紫之后,这种收集工作就变得简易了许多。爸爸会从国外摄影杂志上剪下他的图片送给我,孙老师也会从她爱人那里为我传达第一手的信息,另外还有很多的渠道,通过这些,我基本掌握了他的简历:

     亚历山大•安德烈•柯兹尼雪夫

     (我私下一直称呼他为“安德烈”)

     男,大我五岁

     母亲娜  塔霞,是美国舞界昙花一现的舞者。

     其父不详。

     8岁进入乔福里舞校。

     13岁丧母。

     16岁被美国洛克财团总裁本杰明•洛克收养,并在其资助下进入纽约芭蕾舞学院学习。

     17岁于保加利亚国际芭蕾节上或金奖。

     20岁加盟纽约芭蕾舞团,成为其历史上最年轻的领舞

     24岁离团,由于洛克财团的资助,成为美国当代舞界最有经济背景的自由舞者。

     曾独自组织投资创作多部作品,在美国乃至世界拥有无数的舞迷。

     这一份是只呈现于公众面前的正式版本,但那时我只知道那么多。在国内收集有关他的详细信息还是很不容易。可我还是尽全力收集有关他的一切只言片语,那是一种极其平静的着迷状态,由于一直持续而且从未间断逐渐沉淀下来的习惯。原因……我自己也不清楚。


 

     二 身边的和心里的

     一个人如果没有获得对事物本质的彻底了解

     他就没有权利爱或恨这一事物。

     ——达•芬奇

 

     I

     “牧神,是个骚仙呢!”

     说这句话的人可是一个厉害的角色。她叫秦朵,大我五岁。是中央广播交响乐团的首席定音鼓,一个对打击乐有着单纯热爱的女孩。她在见到我看安德烈的录象带时发表了以上名言。

     “小林啊,你知道吗?希腊神话里的这个神仙就象咱中国的吕洞宾一样,到处惹风流债。还不止如此呢,他……唉!”

     她说到这里很夸张的长叹一口气,用装出来的义愤填膺的表情接道:“他简直跟石头都抛媚眼,树林子里头简直没有他不勾引的东西。”

     她说完看着我的表情,一副很好笑的样子。

     她始终都是一个另我汗颜的的女子。而且总喜欢逗我,但没想到上面的话却所言非虚。

     我去问过志高,也查了书。得到的结论是:牧神确实是一名骚仙。传说他长着羊的蹄子,生活在树林里,所有的事业就是吃喝玩乐以及和林子里的精灵和水仙女调情。是象征着畜牧业兴旺发达和繁殖力强盛的神祗。

     可我的心底深处坚定不移地认为这个神的风评以及象征意义和安德烈的舞蹈可没什么干系。

     但说这话的女子可是我的一位重要朋友。她是我们学校学生处代理干事秦天的妹妹,我正是通过秦天认识她的。

     说起秦天,也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们舞院的一位传奇人物。

     他是北大经济法系的毕业生,三年前毕业时突然萌生要考舞院的念头。据他自己说原因是北京舞院充斥美人,为了能达到赏心悦目的目的,他立志要加入这个光荣的集体。

     随后在死皮赖脸大闹舞院研招办之后,他终于以非凡的决心和分数考上了世界舞蹈史论的研究生。

     至此,这位自称“超级舞票”(其实他只会跳交谊舞而已)的文科生开始了他追求舞蹈的生涯。但由于天赋与爱好相背离的客观现实,理性思维优于感性思维的他更适合做应用领域的工作。无奈这位坚定的唯美主义者达定主意要终老舞院,于是他扬长避短,在校期间就在学生会工作上大显手腕,后又处心积虑地和后勤部及学生处打成一片,终于在即将毕业之时敲定了留校之事。学校领导也很器重他,现在他已经是学生处的副处长兼舞蹈史论讲师了。

     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干事。

     我跳《归去来兮》的时候,服装场地都是他一手操办的。我们就是那时成为朋友的。

     我特喜欢他赞美人的方式。

     “林桑啊!你跳得就是好!到底是有天分啊!”

     他第一次看我排练就是这样跟我说的。夸人夸得彻彻底底、理直气壮。而且完全象是发自肺腑,让人舒服得不得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聪明能干又率性的人。和志高那种沉稳练达不同,他张扬得让你不能寂寞,亲切得让你不能不喜欢他。

     志高自然也成了他的好朋友。

     再加上他妹妹秦朵,我们就是一个亲密无间的“四人帮”。

     我和志高第一次见到秦朵是在他们家里。秦氏兄妹都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哥哥未娶妹妹未嫁都住在父母屋檐下。秦伯父和秦伯母是对开明父母、模范夫妻,这样的父母才养得出这样一对活宝来。

     那天秦天带我们到他家去玩,一进门就觉得不一般,他们家简直就是家庭成员个性空间的组合。秦伯父是医生,书房里医书满架,人体骨骼模型林立;秦伯母是京剧院的花旦元老,卧室里脸谱挂满一面墙;秦天的房间满墙海报:电影、舞蹈甚至卡通应有尽有,据说还时常更新,书架里乱糟糟堆的都是专业书籍,只有一台电脑收拾得干干净净。

     等进了秦朵的房间我和志高都吓了一大跳。

     这哪里是女孩子的闺房?分明就是个鼓类博物馆。

     原本宽敞的房间几乎没有人的立足之地了。

     鼓,全是鼓,各种各样的鼓。墙上挂着、墙角立着、地上放着、床头摆着,全是鼓。

     写字台边放着一组架子鼓,书架顶上是一只象脚鼓……还有很多我根本叫不上名目。

     “这只羊皮鼓是藏族人跳傩舞时候用的呢”志高看着墙上挂的一只说,“不容易找到的。”

     “有眼光啊,没想到还能碰上识货的人。”

     清脆的嗓音让我和志高都吃了一惊。回过头看到一个圆脸蛋长头发的女孩站在门口,一身T恤牛仔的简约打扮,正满脸笑意地看着我们。

     从厨房里出来的秦天向我们介绍,这是他的宝贝妹妹秦朵,是打击乐迷兼购鼓狂,爱好旅游,目的是收集各地的打击乐器。

     “你就是林桑?我大你好多呢,以后叫我姐姐吧。”她看着我笑眯眯地说,搞的我直点头。

     从那天起她就叫我“小林”,我叫她“朵姐”,自从初次见面被她的气势压倒后,我就再没翻过身来。

     “你叫丁志高?你眼光不错,眼睛长的也很好看。”朵姐仔细看了看志高那长长刘海下的眼睛,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朵姐也很会夸人,还很会笑。因为我看到志高的脸居然隐约发红。



     II

 
     “你也是柯兹尼雪夫的舞迷?”秦天在看到了我的收藏品之后说,“你去没去过他的网站?”

     网站?我是电脑白痴。

     于是秦天带我到他家,用搜索引擎搜出了一大堆网站,全是安德烈的主题网站。当然,全是英文。

     我傻了眼,我的英文一直都挣扎在及格线边缘。于是秦天不厌其烦地为我翻译。

     离开他家的时候我决心以最快的速度学会用电脑,并补习我可怜的英文。

     那些网站的消息对我来说丰富到几乎奢侈。可以说巨细无遗,大到作品目录,小到花边新闻应有尽有。可见美国的舞迷们迷他都迷疯了。

     网站上甚至还披露他参与洛克财团业务活动,曾于某年某月某日列席洛克集团与加洲机械的谈判会。

     我难以想象他除了跳舞外还有精力经商。而且他虽是洛克财团总裁的养子也没理由介入财团的商业活动,况且他除此之外并没有从商的任何经历。

     网站上还说他经常与各界美女出入社交场合,曾与不少女演员和富婆有染,目前还与洛克的女儿詹妮佛过往甚密。

     我试图从这些真假难辩的消息中判断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这无疑是徒劳。

     这些小道消息哪里有什么价值呢?但我还是去收集。反正我就是迫切地想要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就象着魔一样。

     但在与此同时我还是过着正常有序的生活。这一点我的朋友们功不可没。没有他们无意识地正确牵引,我的双脚也许早就离开了现实的土地。

     志高就教会我很多东西。他的存在总使我往理性的方向靠拢。

     “林桑,我们从事的是一件非常感性的工作。但感性是很容易迷失的东西。所以我们需要理性去控制它。经过理性控制的感情才是艺术。”志高曾经这样对我说。

     看来他是完全赞同黑格尔的说法,认为艺术要驯服并涵养冲动,认为艺术有能力也有责任去缓和情欲的粗野性。

     他也是这样做的,他家有着堆满整面墙的书籍,他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书生式的知性气息。他有了创作的冲动,总要沉淀一段时间再付诸行动。他的身上同时存在着激荡的情感和有力的控制,这二者融合成一种奇异的安静气质,使他看上去特别的不同。

     我一直想知道他是怎样形成这种个性和思维方式的。他告诉我:“有很多原因。”

     我不知道他是不愿意说还是说不出来,总之我很信赖他。

     另外两个人就不同了。秦氏兄妹仿佛一起从娘胎里带出了一股天生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你和他们在一起总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陶陶然地,舒服极了。如果你身边有活得象他们一样开心的人你一定不会有太过灰暗的心理。

     可活得开心并不等于一帆风顺。秦天就陷入了一场命定的挣扎。

     起因全是因为那张节目单。

     那一年三月六号大学生艺术节上我们学校要出一个舞蹈诗组,因为三八临近所以是有关女性主题的。每个系都自己选主题自己编舞然后呈报到学校。最后定下了五个。整个舞蹈诗组的题目就叫《女子群像》。

     那天我和志高正在食堂吃饭。秦天拿了一张单子走过来坐下。

     “正好你们都在这儿。,你们看看这几个舞怎么样?”

     只看单子上打着:

     舞蹈诗组《女子群像》之《庭院深深》(古典舞系)

     之《烟花不堪剪》(古典舞系师范班)

     之《木兰辞》(芭蕾舞系)

     之《塞上琵琶》(编导班&师范班)

     之《妹妹你是水》(民间舞系)

     “不错啊,都是诗嘛。都是独舞?”志高问。

     “哎?神了,你怎么知道?”秦天很惊奇,可我才不吃惊,中国古典文学是志高的家底。

     “《庭院深深》应该是欧阳修的那首《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泪眼问花花不语’之类的,应该是讲怨妇的,自然是一个人,不然还叫什么怨妇。”志高解释。

     “那《木兰辞》我知道,自然是一个人。《塞上琵琶》是王昭君,也是一个人,不知道是哪首诗?还有剩下的两个我也不知道。”秦天一向是个虚心的人。

     “王昭君的话我就知道杜甫的那首‘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烟花不堪剪》是李贺写钱塘名妓苏小小的那首‘幽兰露,如啼眼,无处结同心,烟花不堪剪。’”

     “这些都是古诗,我想最有看头的是最后一首,是唯一的一首新诗。”志高接着说。

     “应修人的《妹妹你是水》。好诗啊。我记得有一句是‘妹妹你是水——/你是清溪里的水,/无愁地镇日流,/率真地长是笑,/自然地引我忘了归路了’这个舞有难度,不知谁编谁演啊?”

     志高看好的东西自然是错不了。不过秦天也有他的见解。

     “这组诗也算是女子群像了,有怨妇,有孝女,有深明大义的也有沦落风尘的,还有个纯情妹妹,可惜这些类型都不入我的眼。”

     “那什么样的你能看上?”我问。

     秦天咧嘴一笑,“特漂亮的那种。”

     他走时说去民间舞系问问是谁搞的《妹妹你是水》。结果一头扎进情网里了。

     那个让秦天神魂颠倒,发下无数个毒誓非娶到手不可的女人就是民间舞系新调来的杨竟芳老师。

     杨老师28岁,比秦天还大一岁。无论谁以各种标准看都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我们男生背地里都叫她“民舞系女神”。

     秦天的竞争对手可以以打计算,但他神醉心不乱,展开了他漫长的攻势,他不盲目,他有他自己的套路。

     秦天办事最大的特点是效率,他先借着协助演出之便接近杨老师,无条件地提供各种帮助,有意无意地展示了自己的各种优点。但对方好象丝毫不为所动的样子。

     “她心中一定有什么人。”秦天对我们如此断言。

     “你怎么知道?”

     “她没有理由对这样优秀的男子视而不见啊。”

     “优秀的男子?谁啊?”志高话音未落,已被“自认为优秀的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扼住脖子。

     从那天起,秦天开始了全方位地调查,极尽详尽之能事。这是他的习惯。

     看他说得如此夸张,还以为他已经相思成灾了。但我们都知道,这只是初步的好感而已,秦天是个干什么事都需要理由的人,他是在非常了解的情况下才会喜欢一样东西。虽然表面上嬉笑怒骂,但他的骨子里有着最根本的原则。

     这一点和他一奶同胞的朵姐也是如此。她是一个非常开朗活泼的女孩,而且看上去又随便又随和。外人很难看出她实际上有着细蜜的心思和极成熟的心志,而且在对事物本质的把握上她有着不亚于志高的敏锐。在24岁的年纪成为中央广播交响乐团的首席定音鼓并不是只靠天分就能做成的事。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打鼓吗?”有一次她坐在架子鼓后面问我。我端着茶杯摇摇头。

     “其实我从小学的乐器是小提琴,可是后来长大一些就发现鼓的特别之处。怎么说呢……拿一个交响乐团作比方,我的定音鼓席在整个乐队的最后面,最不起眼的地方。可是在演奏的时候再华丽的管弦也掩不住我的鼓声。因为鼓点才是乐曲的根本,掌握了鼓点就等于掌握了整个乐队的节奏。我就是迷恋这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虽然鼓点单听很枯燥”她接着解释,“但却蕴涵着最基本的准确,我总有种认识,那就是不管什么样的乐曲,除去那些华丽的表象,也就是洗尽铅华之后,剩下的就应该只有鼓点了。有点儿绝对吧……反正鼓在我眼里就是这么有魅力。”


     III

     看看我身边的这些人,他们都有着明确的思想和坚定的主张,我心想自己整日迷迷糊糊的,能和他们成为朋友简直是奇迹。他们的言行给了我决定性的影响,这种影响一次次把我的思想拉回到理性的轨道上,即使这种影响让我作出了使我悔恨一生的选择,我还是感谢他们。

     照他们的方式,我当时无数次审视过我对于安德烈的感觉,力图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按秦天的话说,这种感觉是一种“以舞蹈为媒介,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吸引。”(听起来酸溜溜的)

     仅仅是吸引吗?毕竟有些往事是秦天他们也不知道的。我决不会告诉他们,因为这件事在当时我自己想起来都会不好意思。它应该是我的秘密的最初部分。

     安德烈是来过中国的,那是在第三界中外艺术家交流会上。那年我16岁,他21岁。那是我第一次亲眼见他。

     中外艺术家交流会的演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看的。我当时是舞院附中的穷学生,只能对着报纸上安德烈的名字发呆而已。在呆了一整天之后,我下了平生最大的决心,我要潜进人民剧院,我一定要亲眼见见他,因为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机会。

     那一天凌晨三点,我从宿舍溜出来,翻过了剧院后面的铁门,从锅炉房潜入了剧院。我拿着准备好的手电, 目 绊绊地走向舞台的方向。手电单薄的光束被空旷剧院里无尽的黑暗包围着,我的呼吸带着回音在我耳边回荡,我觉得背上的冷汗都流下来了。

     没想到凌晨三点的剧院是如此地吓人,让人不禁想起了《歌剧院的幽灵》,我后背上又是一阵发凉,头都不敢回了,生怕黑暗中会突然出现一个没有鼻子的艾瑞克。

     我钻进舞台侧幕厚重的幕布下,趴下来,幕布离地只有两个拳头的高度。包裹在我身体上方的厚幕给了我一定程度的安全感。这是我精心选择的潜伏点,为此我还买票看了昨天晚上的京剧。走台的演员将从这里上台,而明日彩排的时候人们也不会发现,在厚重的幕布之下、陈年的积灰当中,潜伏着一个男孩。

     我也觉得自己傻到了家,竟然在半夜三更偷跑出来爬在灰尘里战战兢兢地等着天亮。

     可我真的想看他一眼。

     哪怕只有一眼。

     迷迷糊糊中我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清洁工已经在打扫舞台,我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一下,生怕叫人家当小偷抓出来。

     然而清洁工对我身下的灰尘丝毫不感兴趣。我就这样大难不死地逃过一劫。

     又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声渐渐近了,有说中文的,也有讲外语的。我屏住呼吸爬在那里一动不动。然后演员们开始走台。有很多双脚穿着各种各样的鞋从我眼前经过。

     大概有二十几分钟的样子,我听见好象有人叫舞蹈演员走台,又听见好象有人用英语叫亚历山大的名字。我的心跳开始加速,然后在我眼前二尺远的地方,有一双赤着的脚出现了。

     是他了,一定是他没错。

     那是一双舞者的脚,轻盈而稳重,线条优美的脚踝白皙得几乎透明,脚的底边有薄薄的茧。那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脚了。

     然而脚的主人丝毫也不知道,就在他的脚边,在巨大幕布的阴影下,在灰尘里面,匍匐着一个男孩,正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心跳。

     那双脚轻轻地活动了几下,然后便后退了几步摆出了一个舞蹈的预备步态。接着音乐响起来,它们便动了。

     你能想象当时那样一幅情景吗?

     一个小跳步之后,那只右脚正好落在我的眼前,这是一个大跳跃的起跳动作。

     我的眼睛能清楚地看见那只右脚上移动的肌肉和筋络,甚至能感受到它在那一瞬间承受的压力,然后象慢动作一般,先是脚跟抬起,再是脚尖,整只脚象鸽子一样挣脱了重力离开了我的视线。

     那只脚离地的一瞬间,我停止了呼吸。

     我看不到它的主人,却陶醉在一只脚的动作里 。

     等到所有人都走了,我从幕布里钻出来。 谢秀便 地,我到底也没看到他,我只是看到了他的脚。

     但那一幕我终生难忘。

     如果说我十二岁那年第一次看到安德烈的舞蹈只是被吸引的话,那么那一次我看到他脚的动作,就是被诱惑了。

     从那天起,我对他的感觉就成了秘密。

     那使一种我自己也弄不清楚的感觉,但我当时只是想这件事一定会被人笑话,所以万万不可泄露半点出去。

     但现在想,我应该就是从那时起,对他的喜欢与崇拜开始变质,对他的好奇也开始变本加厉。

     本就该那样结束的,我看过他一眼了,他回美国了,我仍然钻回练功房里日夜打磨我的身体。我还是疯狂地收集他的消息,而他并不知道有我这样一个人存在。

     要是那样结束就好了。

     ……

     我也许不该这样想的。该发生的事总要发生,不管多么机缘巧合。

     从那开始,我就产生了一种不安。一接触到有关他的事物我就会无端地激动。和一般对影星歌星的崇拜不同,那种崇拜是有着明确的距离感的。然而我却通过璧改: 了我和安德烈之间的距离感。他跳舞,我也跳舞,我总在跳舞的时候想起他,想起他舞蹈中那种莫名的情绪和诱惑。

     我实在说不清当时自己的感情,因为我根本就不了解他,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以及他有着一个怎样的人生。

     但这种不安在认识了志高他们之后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他们总能帮我把一些莫名的情绪正当化,把我困惑的问题解释得清清楚楚。

     有一次我们四个在一起吃饭时,我由衷地夸奖着秦天那堪称精湛的厨艺。“秦天你可真行,什么都会,又有学问又有本事。不象我除了会跳舞以外,其他方面就象个白痴。”我说着又往嘴里塞了一块虎皮尖椒。

     我不是完全开玩笑的,我确实认为自己很没用。而且对自己会跳舞这件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自豪。

     “傻小子,你知不知道我多羡慕你,我就是努力死了也不能象你那样跳舞,自己有天赋还不知足。”秦天笑骂一句。

     “可是我除了会跳舞就不会别的了,而跳舞无法为社会创造任何价值。”我搬出他惯有的经济学论调,这叫以己之矛攻己之盾。

     “那好,我问你,你为什么要跳舞呢?”他一幅决心争论到底的神气。

     “我……”我一时语塞。

     “我再问你,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看你跳舞?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这种无法为社会创造任何价值的活动如此感兴趣呢?”

     我更加招架不住。

     “怎么样,答不上来吧。我告诉你,你跳舞,因为你喜欢,跳舞能带给你谁也给不了你的快乐。而且你也会跳舞,你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你不干这个还想干什么?别人喜欢看你跳舞,因为你的舞蹈里表达了他们由于能力有限无法表达的东西。人在精神上是需要有所表达的,他们寻觅已久,最后在你的舞蹈里找到了这种表达,所以他们喜欢你,因为你的舞蹈里寄托了他们的梦想,从你的舞蹈里他们能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他们需要你,这就是你的价值所在。”

     秦天一口气完成了他的说教,喝了一大口啤酒。又笑道:“所以说小小年纪别弄得那么自卑嘛!人生的意义是本来就存在的,不需要你去刻意寻找。明白不?”

     我没有立刻回答,因为我正在想他说得这番话,越想越有道理,心中居然泛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充实感。而且这也许可以解释我对于安德烈的感觉吧,也许是他的舞蹈里真的有我自己也不甚明了的某个梦想。这样一来一切都明朗了许多。

     就在那时原本一直在埋头苦吃的志高用筷子在我眼前不断晃动,打断了我的沉思。

     “是我明白了!”我脱口而出这句话,可那三个人却楞了,继而爆发出一阵大笑,志高都笑呛了。也许是我的表情太过认真的缘故,而他们也许根本没在意秦天刚刚的那番话。

     朵姐打了秦天一拳,说:“哥,你看你把人家孩子说得。”

     “不过小林你真的好可爱,看你平时样子傻兮兮的,谁知一跳起舞来就能迷死人。”

     面对朵姐的那种夸人方式,你想不脸红都不行。

     我真的是样子傻兮兮的吗?回家照过镜子之后我确认朵姐不是言过其实。短寸头,眼睛不大,鼻子也不高,嘴唇也许太薄了一些,还戴着一幅金丝边眼镜,单看长相我自己也不相信镜子里的这张脸是一个舞者的,连舞院门口书店老板的脸还要比我精明些。我跳起舞的时候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吗?我第一次决定看看自己的表演录象带。

     屏幕里那个跃动的身影在我看来是如此陌生,那个平衡动作很稳定,但有一个起跳的高度差了一点点,……我象是在检讨一个陌生人的表演,果然,在我的舞蹈中找不出丝毫我存在于现实中的影子。舞台上的我确实是比现实漂亮许多,难道台上台下真的存在两种人生?我不由得想起安德烈,他台下的人生又是什么样子呢?

     由于长期看英文网站,我的英语成绩也意外地稳步提高,这都是拜秦天和安德烈所赐,定期上安德烈的网站已经成了习惯,而且我一直在刻意关注他舞台以外的消息。

     看来他的养父对他的事业是相当地支持,象他这么幸运的艺术家还真是不多,不必自己忧心如焚地寻找投资,只是这种状况在美国那样一个国度有些不寻常罢了,况且他还不只一次地介入洛克财团的商业活动,即便是亲生父子在美国这也显得有些过于纵容了吧。我想。

     而且我还发现,凡是有他参与的商业活动,洛克财团的交易伙伴都是特定的——加洲机械。美国的网民也对此有所猜测,但却没有结果。这在经济领域中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曾经问过秦天(他是专业人才,而且自己股票炒得也很有业绩),他告诉我加洲机械也是美国纳斯达克一家大的上市公司,固定资产虽然没有洛克牛气,但也是一支不容小视的经济力量。而且他的现任总裁威廉姆•伯顿更是美国商界的传奇人物,和洛克财团的世袭家业不同,他是靠半白手起家崛起于近十几年,创下了…………(全是专业名词,我听不懂)商界神话。又上全美著名访谈节目,又出自传,很是有名。

     秦天告诉我也许安德烈手中握有洛克的股分才会参与其商业活动,毕竟美国人都是很有投资意识的,而且肥水不流外人田,洛克那么好的业绩,再加上他与本杰明的父子关系,他没有洛克的股才是怪事。至于加洲机械,也许是洛克的重要贸易伙伴,或者是安德烈与他们的某些要员私交甚好,方便买卖进行的缘故,文艺界的某些人士和商界密切联系在美国是相当普遍的事实。一方需要资金,一方需要广告效应,正是一拍即合。

     “不过他也真是太幸运了,虽然身世苦了点儿,但真是命中有贵人相助。年纪轻轻就功成名就,又有钱,又有闲,还有艳福……”秦天看着网站上安德烈的花边新闻慨叹着。

     我对他的话可不是完全认同的,其他的也罢了,说他有闲是不可能的,舞者是没有闲的。只有跳舞的人才知道他们每天花多少时间在练功房里,即便是天才也不能例外。我清楚地知道,安德烈舞蹈的优美程度是绝对和他付出的努力成正比的。这是我唯一有把握的一点。秦天也是了解舞蹈的人,但他自己毕竟不跳舞。

     志高在这方面就有着准确的认识。有一次我们上小剧场去看芬兰一家现代舞团的访华演出,回来后志高几乎掩饰不住他的失望和不满。

     “什么嘛!”他依旧一副咕哝的语调“不知道是他们太前卫还是我太落伍,反正我是欣赏不了这样的艺术。形式怎么随意都可以,可是那几个舞者根本就是没怎么练过功的嘛!”

     我当时也是心有戚戚焉,这场舞蹈演员的动作松散僵硬,只是把自己栓在从天棚垂下的绳子上彼此推着荡来荡去。只要眼睛不瞎都看得出他们没有功底。

     “我最讨厌那种离开技巧空谈激情的西方舞蹈理论了,”志高甚至有些愤怒,“激情可以凭空想象,但技巧可是真刀真枪练出来的,还标榜什么超现实主义。为自己懒惰找借口的人就不要跳舞!”

     “那你看好小林的原因是不是因为他练功练得凶?”朵姐显然对志高不常表露的这种情绪很感兴趣。

     “是一个原因,我看好林桑是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舞者,真正的舞者有时就象苦行僧穿马毛衬衣一样,他们必须让身体受难,才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感。”志高的语气 陨曰指 ,但还夹杂着愤怒的余热。

     “那你所说的真正的舞者不就跟自虐狂没什么区别了吗?”朵姐一副同时调侃我们两人的语气。

     “也许就是那样,反正对于舞蹈来说美丽是必须以一定的痛苦为代价的。而且自虐狂也没什么可耻,他们只是虐待自己而已,总比在舞台上堂而皇之地虐待别人的眼睛和神经强得多了。”志高的神色里没有调侃。他在朵姐面前很少如此理直气壮。

     这次朵姐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志高,眼里的笑意浓浓的。

     后来她私下里跟我说,志高真的是很喜欢舞蹈。又说他是那种一喜欢上什么东西就会很认真的人。

     美丽是必须以痛苦为代价的吗?多年以后我仍然不时地想起志高这句话。

     这句话在我初次听到时留给我的印象并没有多年以后那般刻骨铭心。因为当时的我还没有足够的想象力来猜测,安德烈那令人目眩的美丽是以什么样的痛苦为代价的……

 


     IV

     还有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件。就是那一年我暑假回厦门,带着我的三个死党同行。但旅游迷朵姐半路去了九华山,说是到厦门再和我们会合。她和乐团请一次假不容易,不顺路多去几个地方就象对不起谁似的。

     志高似乎对她只身行动有些不放心,但他是被北京歌舞团公派出差,身不由己,又羞于启齿以示关心。是以频频向和我一样放假一身轻的秦天示意让他护送。可无奈这位哥哥早已习惯了妹妹的独往独来的作风,丝毫也没有担心的意思。所以志高只得作罢,暗暗地担心不已。

     这次假期结束我会和妈妈一起反京。因为她要带着她的厦门市现代舞团进京参加第五界艺术节的汇演。

     志高和秦天都不是第一次见我爸妈了,他们都叫我爸叔叔,但对我妈都必恭必敬地叫桑老师。爸和妈为我们准备住处,我告诉妈过两天还有一位女客要来。妈笑着瞅了我一眼:“肯定不是你的女朋友。”

     到底是我妈。

     我说,确实不是我的女朋友,但将来有可能成为我们当中某人的女朋友。不过这还有待于当事人的努力。

     这次来志高是有事要办的,而且我们要等朵姐来了之后再一起去玩。所以这两天我和秦天就泡在厦门市现代舞团。因为忙着筹备演出,妈的人手不够,所以抓了我和秦天的劳动力,帮着打打杂什么的。

     没想到这次劳动力抓得相当彻底。把我们几个人的假期都陪上了。

     三天后,朵姐从九华山回来了,我们都猜想她这次收集到的打击乐器肯定只有木鱼了。(九华山乃佛教胜地)没想到她还给我买了个礼物。

     一只瓷的风铃。

     一只烧制考究的小瓷碗倒置在上面,碗上有手绘的梵文装饰。碗内中空的地方由丝绳穿着一个小铁缀,下面垂着一面长方形的木牌,风吹动木牌的时候铁缀就会敲击瓷碗,发出清脆的“当当”声,棒极了!

     木牌的正反面都有字,是篆体。有几个我还真的不认得,于是拿了跑去问志高。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是好文字呢?是舞团里哪个暗恋你的小姑娘送的?”他念给我听之后打趣道。他还不知道朵姐已经回来了。(朵姐由于不认识路,所以打车直接到舞团了)

     “是朵姐哦!没想到她原来是暗恋我啊!”我故意作出恍然大悟状。

     这下子轮到志高脸红了,一提到朵姐,他就没话说。

     他也收到了朵姐的礼物,是一本线装本的《华严经》,古色古香,从他收到礼物的表情看应该是深得他心的。朵姐送了爸妈一挂竹子卷帘,挂在家里很有味道,惹得妈爱不释手,直夸朵姐周到有心又有品位。可是有人却不这么认为,这个人就是秦天。因为他收到的礼物是一串念珠。

     当我们说起我风铃上的文字时,朵姐在饭桌上大笑起来,“真的?原来是那个意思,我不认得。不过好险,幸好送给了小林,不然笑话就闹大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瞥了志高一眼,志高也恰好在看她,接触到她的视线赶紧底下头吃饭,长长的刘海把表情挡了个严实。

     我心想这两个人应该是心照不宣吧。于是夹了一块竹蕈塞进嘴里掩饰住想笑的冲动。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我默念着这两句诗,真的是好文字呢,只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惆怅感觉。

     第二天,我带着他们三个人从鼓浪屿回来,妈妈就已经等在家里了。她说有事找我们商量。

     她的舞团这次进京汇演的作品是她亲自编导的大型现代舞群舞《河床》,团里所有的演员都用上了,可今天排练时小张的韧带严重受伤,他的位置很重要,一时找不到人代替,所以……

     为什么我总是摊上这种事?我心中有些不情愿。“可是我没跳过现代舞啊!”

     “不要紧,舞种之间的差异没那么难跨越,有很多现代舞者都是从古典舞转过来的,以你的功底应该是没问题的。”妈妈又是惯有的那种笃定语气。

     “只是有些对不住你的小朋友们了。”妈对着志高他们歉意地笑笑。

     “没关系,桑老师,我们自己去玩儿。”秦天倒是大方。

     “等玩儿完了我们来帮忙你排练,我们也想看看小林跳现代舞。”朵姐也在一边帮腔。

     于是当他们优哉游哉地游玩的时候,我就跟妈妈舞团里的演员们在排练厅里挥汗如雨了。

     开始我很不习惯现代舞的集训动作,跳跃很少,滚动却很多。但渐渐地我发现,这种不规则的肢体运动方式带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仿佛可以更不加管制地展示我的身体以及情绪。

     在妈妈的亲自指导下我很快就熟悉了现代舞的感觉,开始和舞团的其他舞者磨合。

     天!这真是一个波澜壮阔的作品,也许是因为第一次跳群舞的关系,我被那种溶入洪流之中的归属感所深深吸引。舞蹈音乐由西北民谣转到交响乐《黄河》台上的舞者由少到多,每个人微不足道的气息最终汇成一股澎湃的浊流,激荡而出。

     太棒了!

     从小到大,我对妈妈都有种距离感,但那时我终于明白了她对舞蹈是何等热爱,跳着她的舞蹈,我从心底里为她骄傲。

     三天之后志高他们就来舞团帮忙了,志高和妈妈谈得很多,我想作编导的应该有很多共同语言吧。

     由于排练日程很忙,晚饭的重担就落到了爸爸和秦天的肩上。所幸这两个人的厨艺都可圈可点。而朵姐就是全方位的后勤,只要她能帮得上忙的地方,她都跟着掺和,包括停电时侯舞团排练的钢琴伴奏。

     那一个月,我们就象是一家人。

     于是终于到了进京前的暖场演出。

     我和其他演员都化好了妆,站到了幕布两侧。音乐响起,第一组舞者上场。藏语的民谣带着悠远的回声催动着他们的舞步。

     然后是我们这组上场。我汇入他们的细流,随着他们一起滚动、站起……

     我跳着,心中忽然浮起了不知是哪首诗散乱的句子。

     “我从白头的巴颜喀拉走下。

     白头的雪豹默默卧在鹰的城堡,目送我走向远方

     …………”

     我们迈着不规则的舞步移向舞台前方。

     “……我轻轻地笑着,并不出声

     …………”

     又一组舞者加入了我们。

     “……我让万山洞开,

     好叫钟情的流水投入我博爱的襟怀……”

     我在地面上滚动,和他们一起尽力伸展我的身体。

     “……我爱听兀鹰的长唳,他有少年的声带。他的目光有少女的媚眼。他的翼轮双展之舞可让我血流沸腾……”

     《黄河》的雄浑曲调响起,我的主体意识飞到了九霄云外。

     “……我是浩荡的河床……我张弛如弓,我拓荒千里……”

     所有的舞者在台上聚齐,我们扬起双臂,跳跃离地。

     “……他们说我是巨人般躺倒的河床,

     他们说我是巨人般屹立的河床……

     曲终,掌声响起,我已神驰万里。

     那天晚上我们回去的路上,谁都没有做声。三天后,我们踏上了返回北京的路程。

     回到北京,汇演结束。妈妈的《河床》得到了一致的好评。有一天,志高来找我,说要我们再合作一次,这次要在古典舞里加进现代舞的风格。配乐是以打击乐为主的,曲子是朵姐编的,舞蹈的名字暂定为《胡笳声断》。

     “记住,林桑,我们这次是要冲击荷花奖。”志高的口气充满自信。

     朵姐也说我很适合跳现代舞。

     看来我真的不能象孙绣嫣老师那样成为一个纯粹的古典舞者了。我也觉得我身上的某种躁动随着现代舞蒸发了。那种感觉是我在古典舞里从未体验过的。

     我真的也能跳现代舞!我心中窃喜。

     安德烈除了芭蕾以外也是个优秀的现代舞者,我拿出爸爸送我的海报,那是他一年前在巴黎发布的新舞《with shadow》。

     我看着海报里他挺拔的身影,心想我们又有了相似性。

     就是那个舞蹈,《胡笳声断》,它是开启我命运的又一把钥匙。同时它也影响了另外两个人的人生。

     当这个舞蹈编排完毕的时候,朵姐真的成了志高的女友。至于这期间是谁捅破这层窗户纸,就不得而知了。总之是经过了长时间的互相观察,二人才有了最后的决心。但我一直怀疑我的这个舞蹈是不是志高找来做最后试探的机会。不过象他们这样先当朋友在作恋人的形式倒是十分符合这两人的性格。

     这个舞蹈如愿获奖了。后来又以它参加了我的第一次出国演出。

     我还记得比赛的那天,高手云集,我的心中充满了异样的愉悦。大多数舞者是不愿看其他舞者表演的,就象厨子都吃不惯别人做的饭一样。但看优秀的舞者跳舞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他们的表现刺激得我无法平静,等到我上场的时候我肢体的兴奋和神经深处的律动已达到了高潮。

     那种感觉让我心神俱醉,随着一阵细碎的打击乐,我调动自己的身体,每一个手臂的停顿和脖颈的弧度都挣脱了我的心思,以它们自己的本来面目出现。我全身心感受着自己的每一个收缩和松弛,着地滚动,粹然站起。随着节奏鲜明的胡笳声渐弱,我的动作嘎然而止,接着一阵笙箫合奏飘忽而来,我缓缓地升起自己的身体,象被一根无形的绳索牵引着。一种不可视的更换便在我心中完成。古典舞的骄傲与幽雅升腾起来,我的四肢伸展、腾越,渐入一种境界。

     在舞台之上、聚光灯打照之下,我看不清观众的面孔。

     但在那一刻,我骤然明白了我这些年以节制和刻苦作为代价去追寻的到底是什么。不是掌声,不是荣耀,而是这种语言、文字、音乐都无法表达的直接。这种深深隐藏于我形骸深处的真实感觉。我通过舞动肢体来独自展示,独自享受。这种幸福虽不具体却无可比拟。它使得我从前所有有意识无意识的受难都变得无比值得,当这种幸福感流过全身,我身体所经受的所有磨难便都成了恩宠。

     我终于了解了妈妈和其他象她一样的人们对于舞蹈的狂热了。因为这种独占式的幸福是那样难以抗拒,充满了无穷的魅力。

     ……随着我最后一个腾越落地,我放开了呼吸,听见掌声雷鸣般地响起。

     下台后,志高一把抱住我,显然是兴奋极了,朵姐站在一旁看着,眼里依旧是浓浓的笑意。

     两个月后,我被选中参加了出国演出的访问团,舞院有两个节目入选,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民间舞系的小师妹杨珍,她就是跳杨竟芳老师编舞的《妹妹你是水》的演员。朵姐说她是个“俏死了”的小姑娘,我们巡演的第一站是纽约,由孙老师带队。

     在飞机上,我们三个坐在一排座位上。我闻到身边杨珍的身上有股熟悉的香味,不知是在哪闻过的。她很活泼,又有些腼腆,我也不太好意思和她说话,所以就有一句没一句的瞎聊。后来她问我,我在听力教室的座位是不是“F3”,我说是啊。

     她有些脸红地说,她上听力课时也是坐在那里。我忽然想起,我们班排在她们班之后上听力课,而我每次上课的时候,都会闻到我用的耳机上留着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在整个巡演过程中,我们互相帮助,熟络了很多,但彼此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但回舞院以后我们没有时间进一步交往了。因为,我得到了校方的通知,我们北京舞蹈学院,要和纽约圣保罗舞蹈学院交换留学生。对方指名要我去进修一年的现代舞。我,要去美国了。

     得到这个消息,我的脑子都乱了,去美国,这种幸运竟然真的会降临到我的头上。这是我做梦都不曾想过的。

     一年, 我要离开中国一年,离开北京舞院,离开我的朋友们整整一年,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我让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想,美国,它究竟对我意味着什么?

     而第一个浮现在我脑中的念头竟是:那是一个有安德烈存在的美国。




第三章 异国发生的往事

     我们恐惧着我们所向往的,我们不是怕刀,而是怕我们心底下以刀伤人或自伤的秘密向往。恐高症不是恐高,而是恐惧我们天生具有而从不被认识的堕落欲望,或让别人去堕落的欲望。

                   ————旅美作家 严歌苓

     I

     临走前妈和爸都来北京送行,秦天也在他家设宴为我饯行。而在我离校的最后一节听力课上我看到桌之上留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

     “一路顺风。杨珍”

     我想着那个俏丽又腼腆的小姑娘,心里也有种甜丝丝的感觉。毕竟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对我有所表示。

     我坐在飞机上,想尽力想象我到美国后的生活,可什么也想不到,我反而想起了在秦天家吃饭时我们说过的话

     那一晚我们在一起,说起了我行李中妈妈为我准备的十双舞鞋。所有的舞鞋都是鹿皮夹底的,鞋帮上绣着“L•S”两个字母。都是妈妈特别为我定做的,这对于跳舞的人来说是必要的消耗品。

     “不知怎么的,如果说睹物思人的话,我看到小林就会想到舞鞋。”朵姐说。

     “哎?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好象有一个心理医生说过,一件与本人有密切相关的东西能体现出那个人的心理以及他与现实的联系。”秦天接道。

     “那你们说一看到朵姐能想起什么?”我问

     “那还用说?鼓呗!”秦天说,其他人也点头。

     “那志高呢?”

     朵姐瞟了他一眼,说:“是书。”看来也没有异议。

     轮到秦天了。他自己兴高采烈地说象他那样一个又有感性又有知性的优秀男人一定有个非凡的象征物。

     可没想到答案是:帐本。

     当志高面无表情地吐出这两个字时,大家都笑得喷饭,太形象了。可当事人却极端不满,还威胁他小心未来大舅子的坏心眼。

     当时我心里就想,我一想起安德烈会想到什么呢?奇怪的是我脑子里首先出现的就是那个跳舞的牧神,那个充满诱惑的神祗以他的形象出现,那妙缦的舞姿充斥着我的脑海。除此之外我想不到任何现实中的东西。

     怎么会这样呢?

     难道说他在我心中真的只是一个不真实的虚幻存在吗?

     我一路思索着这个问题。

     带着时差影响的不适感,我踏上了那片异国的土地,无所谓兴奋与紧张,我知道我是非来这里不可的。就算没有我想看安德烈现场表演的秘密愿望,放弃这个机会也会被所有人看成白痴。圣保罗舞蹈学院,那是世界上所有现代舞者梦想的摇篮。我此行成行不知让现代舞班多少同窗气蓝了眼睛。

     由于是交换留学生,很多事务与程序在国内就已搞定,所以手续很简单。校方很快就安排我住宿、插班,一切都很顺利。我的英文基础不算差,但听和说还是相当地吃力。好在舞蹈课上语言还不是最终障碍,而且美国人在和你说话时很是照顾你的听力,所以一段时间之后我也就渐渐适应了。

     当一切都稳定下来的时候,一个月已经过去了。我找到了我的第一份兼职工作,(我必须负担自己的生活费)——打扫训练厅。这是我努力争取到的美差。我从附中时代就爱极了这种劳动:你亲手擦掉镜子和把杆上的汗垢时是那么地甘心情愿,因为你的汗水也流在上面;你把地板拖得光洁如镜时觉得心满意足,因为明天它也会映照出你的影子。

     而且最关键的原因是,我希望可以保持我每晚练睡前功的习惯,如此以来,我就有了这个宝贵的个人空间。

     课业并不轻松。我努力地适应陌生的环境,全力以赴地熟悉另一种语言。在那段忙碌的时间里,我几乎没空去想与我一拉近了一个太平洋距离的安德烈。但我一有空还是会把随身携带的那本录象带拿到音像教室看。舞蹈里那个虚幻的形象带给那时的我一种奇怪的安慰。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我竟然有种被守护的感觉。仿佛那是我随身携带的天使。

     我经常受到家人和朋友发给我的邮件,我告诉他们一切都好,事实也的确如此。我和安德烈生活在同一个都市里,这种情况本身就是我从未指望过的状态。我从小到大都不曾有过任何不切实际的妄想。也许是天可怜见,让最不可思议的一桩在我身上实现。

     我下定决心,只要安德烈有公演,无论票价怎样,我一定去看。

     我有点儿想不下去了,我企图用这种让记忆慢慢浮出水面的方式来正视自己的心灵。但看来还是很难。

     真的很难。

     越接近这个秘密的核心部分,我就越是胆怯。

     但我还是想继续下去。

     因为我清楚,我不能就这样终日生活在痛楚与悔恨中。这样太对不起自己,也太对不起他了。他也一定不希望我这样生活吧。

     可我就硬是无法想下去了。记忆与意识本能地在退却。

     那就先放一放吧。

     也许开启那样一段不足为外人道的记忆,是需要某种仪式的。

     现在是我离开美国那段生活的第三个年头了。我也已经是北京市现代舞团的正式舞者了。参加演出之余,我开始尝试自己编舞。志高给了我很多帮助。他告诉我如何将技巧有机地组合,如何将表达溶入其中。

     另外他还对我说,或许我可以用这种方法寻找到一个发泄的途径,他还说,用舞蹈来诉说心事是最保险的,因为你永远不必羞于启齿。

     他肯定察觉到什么了。只是他不问,也不说。

     于是我走进了训练厅。在镜子前坐了下来。心想,从哪里开始呢?

     还是应该从那里————《牧神的午后》,我站起来,心里想着德彪西的乐曲,展开手臂。

     ————就从那里开始吧,我偷偷地爱慕和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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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玉烟 @ 2005-06-02 15:37

1

     “孩子,你真的愿意吗?这种事是勉强不得的。”深深坐在沙发里的本杰明·洛克从盒子里拿出一支古巴雪茄,用金色的夹剪剪掉烟头,动作既习惯又自然,却充满了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是的,我愿意,不过真的能象你说的那样吗?”回话的是一个带俄国味的少年嗓音。

     “我说过,如果你答应我,我就能尽全力达成你的愿望。当然,是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不过,你也知道,如果我都做不到,其他人也未必做得到。这一点我有自信。”

     “……”少年用沉默掩饰着犹豫。

     “亚历山大,你是叫亚历山大吧?”本杰明直视少年的眼睛,“你要记住,这世界上任何事都是有代价的。如果你想达到目的,你就必须随时准备付出代价。我要的代价可不低啊,所以希望你能充分想象。”

     …………

     沉默了许久,少年轻声但坚定地说:“我想好了,我愿意。”

     本杰明站起身,走到少年面前,弯下身,将一口雪茄烟喷到少年脸上,他用食指抬起少年线条娇好的下颚,说:“那好,让我来听听你的愿望吧。”

     少年灰蓝的眼眸里再也没有一丝动摇。“我想要一个人付出他应付的代价。还有,我要跳舞。”

     “哼……”本杰明轻笑一声,“你真的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好,我会让那个人付出他的代价,我也会让你尽情地跳舞。那么明天我就叫人办手续,你就是洛克家的一员了……”

     “等一下,我还有一个要求。”

     “说。”

     “我不改姓,我还是叫 亚历山大·安德烈·柯兹尼雪夫。这是母亲给我的

 
名字。”

     “好,随你叫什么,总之,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了。”本杰明满意地看了

 

一眼这张精致的脸,嘴角泛起一丝含义不明的微笑。

     就这样,少年亚历山大·安德烈·柯兹尼雪夫成了美国洛克财团总裁本杰明·洛克的养子,那一年他刚满16岁。

     他曾经是乔福里舞校的学生,在那里他学了8年的舞蹈。13岁他母亲去世时,他成了孤儿,但经过校长罗纱夫人的特许,他得以免费继续留校学习,16岁这年他只身来到纽约,报考了纽约芭蕾舞学院。他考上了,但他必须为自己筹足一年的学费。所以他向校方申请休学一年,开始了打工的生涯。

     就在他来纽约之前,他收到了威廉姆·伯顿的律师寄来的信,希望能与其办理认养手续并资助他今后的生活。他把那封信扔进了垃圾箱就一个人上路了。他这辈子都不会要一分这个男人主动施舍的钱。他没有理由成全他用钱换得心里平衡的想法。

     不久,他凭借出众的相貌找到了一分薪水不低却也不高贵的工作——在一家高级俱乐部当侍应生。每天端茶倒酒地伺候那些达官显贵和有钱人。有一天他吸引了一位客人的注意,那个人就是本杰明·洛克。

     本杰明来到这家名为“圣丹查”的俱乐部喝酒,他是这里的会员。成为这里的会员在纽约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是除了酒的品质还不错以外,他在这里发现不了任何让他兴奋的东西。

     他叫了一杯香槟。不一会儿,送酒来的侍者便悄无声息地走到他身边。他也许是在想事情,并没有听见脚步声,轻微的酒瓶与冰块的撞击声使得他不禁瞧了一眼侍者的动作。

     侍者的手指修长而稳定,动作中带着一种特别不易察觉的轻柔,仿佛手中拿的不是酒瓶,而是带着朝露的玫瑰一般。他从不抬头看侍应生的脸,但看到这双手,他心中竟有种轻微地触动,不由得抬起了头。

     他看到的是一张非常年轻的脸,明亮的头发有些长,披在额角,顺着眼睛,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瞳孔的颜色。下巴姣好的轮廓使得僵硬的衬衫领子和前襟的线条都柔和了起来。

     侍应生带有一种少年特有的中性美,这美丽如烟氲一般 那纳⒉甲牛 令他有种类似惊艳的感觉。

     他不记得自己见过这么漂亮的孩子。他没有说话,静静地等着少年抬起眼睛。然而侍者的表情却迟迟没有变化,他倒酒的动作仍持续吸引着他。那双手很稳定,没有丝毫的晃动。淡金色的酒沿着高脚杯壁缓缓滑下,仿佛有意无意地配合着柔柔的背景音乐,慢慢的在杯中涨起。少年的手臂弯出一个精致的弧度,带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张弛,象盛夏夜里微风中的常春藤。

     到完酒,侍者终于把眼睛转向客人,有礼地点了一下头。灰兰色的眼睛里没有侍者常见的那种恭敬和些许的卑微。本杰明看得出那是一种极为有节制的漫不经心的目光。

     当侍者转身离去的时候,本杰明依然目送他的背影。不知怎么,这少年的举手投足都在完美的控制中。让人觉得他的美丽以及他的关注都不在这里,也不应属于这里。

     本杰明轻轻地抿了一口香槟,同时冷静地品味着心底渐渐升起的浓厚兴趣。这么多年了,他见过各种人,跟不同类型的人打过交道。但今晚这少年的感觉是如此奇特。

     当他离开俱乐部时,已是深夜了,他走下大厅外的台阶,有侍者为他拉开车门。在隔着一个泊位的地方,一位中年华服的妇人正重重地亲吻一个侍应生,然后塞给他一沓钞票。妇人的车开走后,那名侍者转过身,正是那名倒酒的少年。

     在明亮灯光的照射下,少年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不是冷漠,只是没有表情。连脸上肌肉都没有丝毫的颤动。他收起那份丰厚的小费,掏出一张纸巾,不动声色地擦掉了嘴唇上的口红。

     本杰明上了车,一语不发地开回家。

     一连三周,他晚晚都到“圣丹查”喝酒。他每晚都在桌旁静坐,双眼不离年轻侍应生的身影。当他确定他这辈子看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感觉时。他有些迷惑了。

     他是个几乎什么都不缺的人,有过一个完整人生该有的一切,怎么偏偏到了这种年纪,竟然开始迷惑了?

     这个孩子太特别了。他连工作时都会不自觉地想到他,这种情况在他妻子身上都不曾发生过。究竟是怎么了?他不糊涂,他拥有金钱、地位、名誉、家庭。他不愿节外生枝。

     只是,他还是每晚到“圣丹查”喝酒。

     可是有一天,他没见到那个年轻的侍者。这竟然令他有种奇怪的缺失感。第二天,他还是没见到他。一连五天,都是如此。这种情况竟动摇了他的心神。他开始坐卧不宁。尽管这样,那个男孩依然是踪影不见,径自消失了。

     他去问过经理,经理说这个叫亚历山大的男孩已经辞职了。走的很急。

     两周后,他开始怀疑这个男孩是不是真的存在过。怎么会倏然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又倏然消失?但留在他脑海里的感觉却是异常的清晰,转战商场多年的他对自己的记忆还有起码的信心。

     三个月后,当他再度见到那个少年时,他才明白自己是多么渴望见到他。那时他在纽约市郊的一家高尔夫球场当球童。拿着球杆的本杰明在艳阳下看到远处他穿着制服的身影时,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没人能给他那样的感觉了,所以他知道自己决不会认错。

     他这次不会再放任这孩子从自己视线中再度消失了。凭他多年的经验,他判断出这个拥有与众不同气质的少年必定有着与众不同的愿望。这就是他的筹码了。至于自己,他想着他经过这许多年的节制与勤勉所拥有的一切,他也应该有资格放纵一次自己的愿望。

     只是这一次就好了,他如此想着。多年以来,他总是忙于他应该做的事。而这一次也许是他一生唯一真正的愿望了,因为他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说服自己放弃。既然这样,那就干脆去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吧。本杰明·洛克,就这样明晰地给自己找到了借口。

     “那个孩子,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  

     保加利亚国际芭蕾节,是世界芭蕾舞界朝圣的祭典。每年这个时候,保加利亚首都都会汇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芭蕾精英。

     这是一段整个城市都在为这种舞蹈疯狂的日子。舞迷们为能够大饱眼福而感到三生有幸,舞者们为了能在舞神的宫殿里占有一席之地早已奉上了所有的汗水和痴情。

     在这群痴情的舞者里,有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也混迹其中。他有着明亮如艳阳的发色,和平静如水的表情。他叫亚历山大·安德烈·柯兹尼雪夫,是纽约舞蹈学院的一年级学生,也是美国鼎鼎大名的洛克集团总裁本杰明的养子。只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些还鲜为人知。

     可是用不了多久,人们都会认识他并且记住有关他的一切背景的。因为就在今晚,他要在初赛中跳《睡美人》。

     本杰明从圣地亚哥连夜转机飞来,他推迟了两个谈判,就是因为他不愿放过这个机会,去看这个漂亮的孩子是怎样在舞台上颠倒众生的。

     于是那天晚上,舞台下的人们看到了奇迹。本杰明坐在台下的人群中,台上少年羽毛般柔软的跳跃让他为之晕眩,看着撩人灯光打照下少年玲珑的身体,本杰明慢慢地吞下了似乎比平日分泌更旺盛的唾液。

     他瞟了一眼四周目瞪口呆的人们,无声地笑了。

     看看吧,怎么能怪我为他着迷,本杰明心里想,用不了多久,整个世界都会迷上他。

     可是,他已经是我的了。

     不知为什么,这是他这辈子最荒唐的一件事,但他竟然丝毫也不觉得后悔。

     一年了,亚历山大成为洛克的养子已经一年了。本杰明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他第一次把少年带进自己房间的情形。

     少年的从容让他吃惊,可是那张漠然得仿佛忘记了表情的脸却无声无息地唤起了他这一生中从未体验过的激情。

     本杰明的思维一直很清楚,好吧,就在今夜过去之后问问他,他究竟想要什么?是什么东西值得起这个少年的牺牲。本杰明几乎无法压抑自己的好奇。

     万道晨光中的第一屡穿透了厚厚的窗帘射进房间里,本杰明已醒来多时了。

     他清醒地看着熟睡中的少年,清醒地听到了自己理性松动的声音。

     他凝视住少年晨曦中那张近乎完美的侧脸。心里想着如果他醒来之后向自己要这个世界,自己也许都会拼了命去抢来给他呢。

     怎么会这样呢?

     他对自己的想法感到新奇。

     他的思维习惯是为了利益要机关算尽,这才是他的本性。不惜一切地去讨一个人的欢心,他本杰明这辈子都没产生过这样的念头。

     本杰明笑了。“我肯定是疯了。”他心想。

     “不过疯就疯吧。”

     他忍不住又看了眼安睡在雪白被单下的少年。他趴在那里,金色半长的头发散乱在耳际,雪白的肩膀露在外面,随着匀净的呼吸微微起伏着。美丽得一如堕落后的天使。

     本杰明轻叹了一口气,冷静地认命了。

     安德烈醒来的时候发现本杰明在看他,他努力让自己去习惯这个男人的目光。当他确定自己不会去下意识的躲避的时候,他坐起身来,找了一件睡袍穿上。

     显然眼前的这个男人自有他的不凡之处,他明白怎么去控制一个人,所以不会做象你必须热情之类的低级要求。安德烈明白以自己这种身份来说,自己的表现确是太冷淡了,可是对方好象就是喜欢他这个样子,他也乐得不去装模做样。不过一旦两人之间的契约已经立下,他是不会违背自己应尽的义务的。

     所以无论自己对昨夜的行为在生理上有着怎样的反感,他都不会去拒绝或逃避。因为他明白,是他自己走进这个房间的,他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代价……他最后一次为这个词暗暗咬了一下自己的牙。

     2

     “威廉姆·伯顿,你要我整垮他?只是这样而已吗,这个条件未免也太容易了吧。”

     “只是这样是很容易,但我不是要你现在就整垮他。”

     “那你要我什么时候做呢?”

     “我要你先扶植他,让他成功,让他得到的更多。一直多到他失去这一切时会心痛的时候再整垮他。”

     17岁的亚历山大·安德烈·柯兹尼雪夫以十分轻松的口吻说出这句话,使得本杰明刚吸进去的一口雪茄在他的胸腔里憋了足足20秒才被他吐出来。

     “呼……,他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让你这么恨他?”

     “他现在还羽翼未丰,如果现在就弄垮他,凭他的能力和野心他应该不会一蹶不振。但他一直很看重他手里的事业,我想当他的努力得到回报之后,当他得到梦寐以求的一切之后,又突然失去这些。他还会有勇气从头再来吗?他会不会为他所失去的一切心痛呢?”

     少年的眼睛仿佛看着很远的地方,语气中透出少有的颤动。“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恨他,我只是想知道,他到底会不会心痛。”

     “他是你什么人?”本杰明问。

     “……从血缘上讲,他是我父亲。”

     没有隐瞒,因为这无从隐瞒。少年朝着本杰明灿然一笑:“就象从法律上讲,你是我父亲。”

     他就那样无忧地笑着,轻轻的一句话,一丝残忍悄无生息游走到本杰明的耳膜上,让他的灵魂深处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冷战。

     但他心中已经决定了,他要用很长的时间来完成和这孩子之间的契约了。尽管这种要求听上去很无理,尽管会为集团造成很大的损失。但他对这孩子的一切都太满意了,包括他不经意的冷漠和绵里藏针似的残忍。本杰明从不为满意的东西讨价还价。

     “好吧,这似乎是一个虽然费时费力,但却很有趣的游戏。”本杰明又露出了他惯有的含义不明的笑容。少年在他眼光的压迫下岿然不动。他微微地蹙着眉,这瞬间失神的表情让旁边的本杰明心中一疼。他越来越没法抗拒这个孩子了。

     “总有一天,我会为了你下地狱的。”本杰明抬起少年的下颚对他说。

     “不要紧,我那时也在里面。”少年一笑,别开脸。

     ————但即使那样,我也想知道,那个人到底失去什么才会心痛。

     本杰明从不妨碍他与其他女人的交往。在这一点上他的大度让安德烈也微觉奇怪。

     难道他就一点也不担心?不担心他会爱上别人?本杰明从没要求过他的爱。安德烈心里明白,他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这种东西是要求不来的。这令他和这个人在一起时,有种奇怪的轻松感,至少不用维持那令人厌恶的虚伪表情。

     可是他同时明白,本杰明了解他,他已经没那么容易去爱别人了。一个人心里的空间是有限的,装了其他的东西进去,就搁不下太多的爱了。

     他的心中究竟装了些什么,他也不清楚。但他知道,如果还有余下的空间,那么里面塞上的只会有一样东西——舞蹈。

     他的生命已经与这个词汇溶为一体,如果将其抽离,那么剩下的也许只有污垢吧。他这样想着。

     舞蹈,只有这样东西永远不会离开他,与他的身体同生共灭,只有舞蹈才能接纳他这具终将腐坏的身躯和……随之一起烂掉的灵魂。

     只有在跳舞的时候他才会爱自己。那种强烈的爱意让他心醉神迷。他死也不愿放弃这种感觉,死也不愿意。

     那就这样吧,在舞蹈中保留一个纯洁无暇的自己,一个光彩夺目的自己,让现实中的自己烂掉吧。

     安德烈露出无所谓的表情暗暗地诅咒自己。

     加州机械的总资产已经相当庞大了,同时负债也在潜移默化地增加着,它分散在各个股东手中的股票也暗暗地转移到洛克的手中,这些年内本杰明不断地为那个企业埋下隐忧。现在,他已经做得差不多了。

     现在就等那个孩子一声令下,就可以让一个庞大的企业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塌。可是现在那个孩子却要为他全力以赴要整跨的对手捐献骨髓。这令本杰明微微感到意外。

     “我要让他活着来承受这一切,在此之前决不能让他死掉。”安德烈如此对他解释的。当初的少年已出落得更加成熟诱人,但本杰明对他还是一样无法摸透,也因此更加着迷。

     本杰明仔细地想过,他感觉自己是爱他的。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具不时以最彻底的方式呈现于他眼前的躯体是那么地飘忽不定。

     他按照自己一贯的方式将自己的爱具体化为物质给予他。可是那个孩子在接受了物质的同时,对于随之而去的爱却像灵巧的狐狸一样,扭一扭身体便全躲开了。

     这个孩子永远游离在他的爱之外。不动声色的眉眼间隐隐透露出对本杰明这一生都不曾给予别人的感情那一种不经意的忽视。

     这才是本杰明真正无法忍受的 ,他这一辈子做任何事都没像现在这样没有把握。

     他开始后悔当初以他贯有的效率方式去占有这个孩子的做法了。至此他才明白感情不同于生意的地方。一个契约,无论技术上多么完备的契约,也涵盖不了一份最单纯的感情。

     按照当时的契约,他所要求的一切,安德烈都不曾拒绝过他。然而当他明了自己想要的不止如此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进一步要求的权利了。由于当初那一份无形的契约,已断绝了他和这孩子之间一切其他相处方式的可能性,只剩下交换而已。

     本杰明真切地感受到作茧自缚的滋味。这些年他的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现在他更渴望的是一种情感上的交流,可那个孩子却把心门向他关得紧紧的。他甚至有些妒忌威廉姆·伯顿,至少安德烈还肯在他身上用那么多的心思。

     同时他也恨自己,怎么就是没法从中自拔呢?

     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这个孩子就是他的报应。就象他心口上一块愈合不了的伤痛,永远那么新鲜,那么娇嫩,那么欲罢不能。

     这也是代价啊!本杰明深深地明白这一点。

     《画像》终于完成了。亚历山大·安德烈·柯兹尼雪夫的心中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他心中暗暗盘算着剩下的事情还有什么没办完?

     得快一点了,虽然不知道具体还剩下多少时间,但总之不多就是了。

     他看着手上的订婚戒指。心中泛起一丝难言的滋味。詹妮佛是个好姑娘,她对自己的感情也非游戏。只是她和其他的人都一样。感兴趣的是他这一副看上去很美丽,却即将腐朽的皮囊。一旦她知道自己的内里是怎样的藏污纳垢之后,她又会怎样呢?

     他心里知道自己不爱她。他早就不配爱任何人了。可现在却必须与她定下这个绝不可能完成的婚约,即使将来会伤害到她也顾不了那许多了。洛克病倒了,而有些事却依然要完成。那个时候只有詹妮佛能帮他。交换而已,他想,反正他能拿去交换的东西已经不多了。

     这可能是他这一生的各种交换中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欺诈。

     因为詹妮佛想从他这里得到的,他永远也不可能付给她。他对自己这次亏欠耿耿于怀。象面对着一份无法完成的定单。

     自从他在霍华德医生那里拿到了那份诊断书之后,他第一次考虑了自己的既往和来滋。原来是要这样子收场啊……,早知道的话……

     早知道的话又能怎样呢?他会选择另一条路么?他不愿让记忆回到那他个人生的岔路口。那是他认为他人生最羞耻的记忆。讨厌那个自己,那个懦弱的自己,竟会对那个抛弃妈妈的男人有所期待。

     自己是怎样地期待过那个从未谋面的父亲会来到他的面前,和他一起在妈妈的墓前伫立良久,然后对他说:“你跟我走吧。”

     然而这一刻迟了三年。

     三年前那个男人坚决否认他的存在。因为他正在争取他有钱岳父的继承权。

     三年后那个男人争取到了继承权,却发现他的妻子无法生育。于是要以认养的方式,把他当作一个陌生的孤儿领回家。

     那个男人根本不想要他,他想要的,只是他血里的基因罢了。

     自己会被接受竟然是因为自己负载了那个男人的基因。

     他不能原谅自己。

     那个男人从来就没为失去妈妈、失去他而心疼过。因为他从来就不想要他们。而自己竟然在从妈妈口中得知他的存在后就一直对他心怀憧憬。当这种憧憬在13岁那年被坚决而冷漠的拒绝给打破之后,安德烈就羞于回忆以前的心情。

     他在那一刻慕然发现,自己原来是不值得别人心痛的。

     那到底什么才会让那个人心痛呢?

     这个问题,他一直求证到了今天。

 

     3

     亚历山大·安德烈·柯兹尼雪夫记住了那个中国男孩,是在圣保罗的训练厅无意中看到了男孩背着别人独自跳舞的那一时刻。

     当那个男孩在惊讶之中正视他的眼睛之时,亚历山大就记住了他。

     干干净净的男孩,跳着干干净净的舞蹈,有着干干净净的眼神。

     男孩在看见他那一刻根本无法遮掩自己的手足无措。但亚历山大承认从第一眼见到这个男孩,就产生了和他一起跳舞的愿望。

     不知为什么,那个中国男孩的舞蹈里,带着一种理解,在共舞的两个人之间蒙蒙昧昧地涌动着,让他有种极不明了的舒展,男孩通过舞蹈接受了他在舞蹈里所有不经意的释放,使他所有的失落都有了归宿。虽然这种共鸣仅仅出现在舞蹈中,亚历山大也为之莫名。

     这只是一个素未某面的中国男孩,他们之间有着太多太多的不一样,可为什么偏偏是这样?

     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男孩对他又能明了些什么呢?他也是和其他人一样,只看到他的夺目,见不到他的肮脏。

     知道他肮脏的除了本杰明以外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霍华德医生。那个知道自己死期的男人。但安德烈对他并不觉得愧疚,他们之间从某种程度讲也是交换。他为自己守住余生的秘密,自己则提供更多的秘密让他窥探。当时他向医生开出条件时本以为医生会向他要求更多的。金钱、或者什么都可以,他都不会吝惜,一个将死之人特有的慷慨。

     可是没想到,医生向他要求的是秘密。“告诉我你的一切情况,我才能帮助你活下去,直到你非死不可的时候。”这个怪异的男人提出了怪异的要求。让安德烈对他另眼相瞧。

     他答应了。象开恩似的,他答应让这个医生知悉着他的一切秘密陪着他一直到死。他不是没有发觉医生眼里好奇之下埋藏的东西。但只是这样而已了。除了母亲之外,这辈子所有的人为他做事都在向他要求代价,医生也不例外,即使他要求的是秘密。看在这个要求有些新意的份上,就让他目睹自己的死亡吧。安德烈这样想。

     他会牢记那个中国男孩不是没有原因的。

     那天,他第一次想喝醉。他从本杰明的病房里出来的时候,第一次想把自己灌醉。他看着病房里那张苍老又苍白的脸,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悲伤。这个男人死了之后,就不会有人再为自己如此专注地付出了,无论如何,这个男人是个出色的契约履行者。自己不恨他,不知是什么时候起一种其他的感情冲淡了恨意。让他连恨的力气都失去了。

     “你先下地狱吧,我随后就来。”安德烈伏在他耳边说下这句话。他知道本杰明听得到的。

     怎么会到这一步的?安德烈心里的颤动象涟漪一样扩散开来。我难道真的要这样结束吗?我不怕死亡吗?我不会后悔吗?不是的,我怕死,我也后悔,可是我回不去了。安德烈想得黯然神伤。

     他不过是贪图一点爱,可唯一能给他的人却给不了。其他人的爱他都不需要了,因为他们都爱错了。他们爱的根本不是那个真实的他,只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幻想罢了。

     他不贪心,他跟这个世间计较的,只是那一点爱,还有他的舞蹈。爱是得不到了。可他还有舞蹈。为了这个原因,他决定活下去,活到他舞蹈的幕毕。

     那天晚上他跳的是《仙女》,在那之后他喝得烂醉如泥。昏沉之中他觉得有人扶他,动作带着小心和犹豫。他不记得谁的动作会有这样的温柔了,除了妈妈。

     是谁在扶他?要把他扶到哪里去?都不重要了,只要有这样的温柔就好。

     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窄小的公寓的一张床上。他抬起要炸开的头,迎面看到了中国男孩那双干净的眼睛。安德烈笑了。原来是他。

     男孩面对着他总是有着过分的紧张。那无法自如的表情之下也透出一股干干净净的气息。他干净得让安德烈妒忌。自己原本也应该是这个样子吧,不止是在舞蹈里,这种从里到外的干净。

     忽然,他决定,《画像》就是他了。一个不容任何东西去破坏的干干净净的自己。

     他说服了男孩,私下里收起男孩给他的舞鞋。那双舞鞋上负载着男孩所得到的完整的爱,和自己曾有的虚妄的梦想。

     在接触的过程中,他越发觉得这个男孩很完美。因为他通体上下都不带有一点要求的意味。人们都是因为缺欠和胆怯才向别人要求代价的。可这个男孩不会。

     这是他除了母亲之外唯一遇到的不会向他要求代价的人。他敏锐的舞蹈知觉是如此感知的。

     男孩果然自始至终都没向他要求过任何代价。

     而且还为他付出了甘愿的牺牲。

     在莫斯科皇家剧院的训练厅里,他从枪口下推开了他,这不重要。可是他不能忘记,男孩是怎样忍着伤痛执意要跳完他们的《画像》。他清楚的记得男孩舞蹈完毕后因疼痛而潮红的面颊。清楚的记住了是他帮助他完成了他和这个人间最后的计较。

     这是他最后得到的也是唯一得到的别人为他付出的无代价的牺牲。

     好吧,既是你不要求,我也不回报,只是我不会让任何人玷污你的干净,任何人都不行。

     所以,任你远离我的视线吧,去回归你干干净净的人生。

     安德烈那时如是想。他没有想到后来爱德华的遗产纠纷会打扰他人生的最后宁静。他也没想到自己会去最后一次窥探那个男孩的生活。

     他在霍华德医生的允许下去了一次北京,算做与这个人世的道别。那时他已很平静。他以为那个男孩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实情。     
    


 
蓝田玉烟 @ 2005-05-26 16:56

我被告知正式进入resign程序,last day是6月24日,就这样要离开公司了。看到同事还是往常一样的招呼,客气、友善。没有主动提起,不过等booking灰了之后一定有很多吃惊的面孔,但我相信收到的更多是祝福。不想过多解释,追梦无需理由。早上收到大连office同事的问候,有些感动和感慨;一年前的培训历历在目,即将离开,情谊不变。

没想到和从马来西亚来的manager Annie结下了同事外的友谊,和她谈了好一会儿。她给了很多祝福和建议,甚至告诉我两个人分开读书不好,争取在一起。最后她说走之前一起吃顿饭吧,去了香港或者新加坡记得和她联系。谁说“马帮”staff没人性?我很珍惜。

昨天他说起我们申请的四种结果,最怕的就是天各一方。我说我放弃我跟着你,他说会内疚会不开心,也说——既然那是你想要的,就不要为了我而放弃。我要为这份感动而牢牢守住这段感情。能在一起固然要好好珍惜,如果三五年不能时时相伴,更要用心呵护感情攥住属于心灵的那片天地。

未来的路上,我们才刚刚起步;他说,我们会挺过去的,我们会携手去留学的。我想,心中攒着坚持,幸福一定就在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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